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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告制度规定的指示
摘    要:为了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俾能迅速准确完成各种工作任务,本府本年九月份业经通知各专署、各直属机关及本府各厅、院、行、局,严格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迄今虽有多数单位已开始执行,唯报告内容、送达时间、份数等,多与本府要求不符。为此,特再作具体规定如下:一、每月终,各专、市、各直属机关及本府各厅、院、行、局均须向本府主席写综合报告一次。报千内容要求简明扼要,综合基本情况,有重点的在几个主要问题上认真分析,说明运动发展的特点、倾向,问题的症结所在、解决方法以及经验教训工作意见等。能有分析有结论的说明三两个问题亦好,不宜事事涉及罗列现象。有关之次要问题只须带笔提到,最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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