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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关注要点解读
摘    要:关注要点1年龄无法查明,推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由旧法的“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修改为“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第4条)关注要点2与幼女偶尔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不算犯罪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而旧的司法解释只是作出“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第6条)关注要点3判三年以下且初犯退脏赔偿,应用适用缓刑《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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