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刑事立法的明确性原则
作者姓名:
张智辉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摘 要:
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这样一条原则:刑法不具有明确性,即没有法律效力.刑法的明确性是通过四个环节实现的,即刑事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判例说明.其中,刑事立法是保障刑法明确性的第一个环节,尤其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刑事立法中遵循明确性原则更有其特殊的意义.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