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小隶臣妾”的身份与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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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力.秦简“小隶臣妾”的身份与来源[J].法学研究,1993(3):7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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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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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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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云梦秦简中,“小隶臣妾”直接或间接地出现了8处。从简文来看,它是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者。学者们在讨论时,或认为“小隶臣妾”是未成年的官奴隶;或认为是未成年的刑徒。通观秦简有关简文,这两种观点都有可商榷之处。下面专就“小隶臣妾”的身份与来源作进一步的探讨。所谓“小隶臣妾”,即身“高不盈六尺五寸”的“隶臣”和身“高不盈六尺二寸”的“隶妾”。“小隶臣妾”就是专指未成年的“隶臣妾”,成年之后或称为“大隶臣妾”。《仓律》规定,“小隶臣妾”成年,在八月登记为“大隶臣妾”,从十月开始加发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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