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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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J].法学研究,1989(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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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家福 刘海年 李步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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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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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法制改革,是指对中国现行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在内的整个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革新。法制改革与我国十年来进行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是息息相关的。它推动、保障这些改革的进行,为这些改革服务,甚至构成了它们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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