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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封建社会实行过罪刑法定主义吗——兼与栗劲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李程.我国封建社会实行过罪刑法定主义吗——兼与栗劲同志商榷[J].法学研究,1988(3):78-86.
作者姓名:李程
作者单位:广州中山大学法律系
摘    要:栗劲同志在《秦律和罪刑法定主义》(载《法学研究》1984年第3期,下称栗文)一文中,认为"西方资产阶级刑法思想传入中国以后,在我国学术界形成一种罪刑法定主义与资产阶级、罪刑擅断主义与封建阶级有必然联系的观念,从而不加分析地否定我国封建社会曾在一定条件下,实行过罪刑法定主义的历史事实"。对于这一说法,笔者不敢苟同,现就栗文一些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浅陋看法,请教于栗劲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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