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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十字路口的探亲假
作者姓名:郑宏程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引言《国务院关于公布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通知》规定:"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面对这一有着人性关怀的探亲假,各单位是如何执行的呢?根据调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单位主要是依据探亲对象的户籍来确定探亲假。由此,许多新老问题便交织在一起,让人欢喜让人忧!

关 键 词:探亲假  休假制度  《劳动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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