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公务伦理的法制化——新加坡公务伦理立法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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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同德.论中国公务伦理的法制化——新加坡公务伦理立法及其启示[J].青海人大,2007(4):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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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同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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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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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加坡公务员清廉与服务效率之高,造成了新加坡不仅是全亚洲清廉指数最高。同时在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所公布的国家竞争力报告中,新加坡在全世界投资环境与政府效率的评比上,都居亚洲之冠。这一成绩的取得,应归功于新加坡政府的廉能以及公务伦理立法约束下的公务员良好的公务职业道德。其对中国公务伦理道德法制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与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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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加坡政府 法制化建设 伦理道德 公务员 立法 中国 清廉指数 国家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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