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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居住权在大陆法系的继受与发展
引用本文:陈艳风.论居住权在大陆法系的继受与发展[J].法制与社会,2008(19).
作者姓名:陈艳风
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摘    要: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并随之在大陆法系国家得以继受与发展。法国民法几乎完整移植了罗马法中人役权结构体系,而《意大利民法典》则几乎完整地承继了《法国民法典》做法。同时,德国民法继承罗马法上的居住权制度并将之发扬,以期更适应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关 键 词:居住权  大陆法系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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