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居住权在大陆法系的继受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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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艳风.论居住权在大陆法系的继受与发展[J].法制与社会,20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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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艳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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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洛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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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居住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并随之在大陆法系国家得以继受与发展。法国民法几乎完整移植了罗马法中人役权结构体系,而《意大利民法典》则几乎完整地承继了《法国民法典》做法。同时,德国民法继承罗马法上的居住权制度并将之发扬,以期更适应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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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住权 大陆法系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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