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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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03年1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根据201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发展本省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国有产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产权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和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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