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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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鲁工商消规字[2015]1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意见》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意见第一条为指导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快速、便捷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文明诚信经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工商总局有关规章,制定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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