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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鲁财预[2015]16号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现将《省级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4月30日省级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励各地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发展与提质增效,特设立省级激励性转移支付,并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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