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5号文件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摘    要:<正>鲁政办发[2015]1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任务目标1.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公路穿城试点路段安全整治;2015年年底前,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