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东青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摘    要:<正>鲁政字2015]203号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你们《关于东青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请示》(鲁价费发2015]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延长东青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2025年9月1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