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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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鲁人社发[2015]14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5年3月18日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的积极性,防范和制止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原劳动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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