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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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鲁政字[2015]46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3月7日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鲁发[2014]13号),现就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提出以下方案。一、划转范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指国家资本及其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的企业范围为省属国有企业,包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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