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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对话的形式和特征
引用本文:刘传琛.协商对话的形式和特征[J].政治与法律,1988(2).
作者姓名:刘传琛
摘    要:协商对话是社会主义民主渠道的一种有效形式。党的十三大指出,要进一步发挥现有协商对话渠道的作用,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各级党和政府的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我国,协商对话作为民主渠道,早在建国以前已有雏形。当时,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人民发展生产和开展对敌斗争的过程中,就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双方处在平等地位来商讨国是。建国以后,党通过政治协商会议这一组织形式,与各民主党派、社会人士的协商对话,则已成为一种重要民主形式。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广大群众希望了解领导机关的决策意图和工作部署,领导机关也要了解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这部分群众与那部份群众之间也需要相互了解沟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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