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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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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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利部《关于加强珠江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珠江流域防洪建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也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继续发扬团结治水的精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促进珠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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