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消灭制度辨析——以“淡化”替代“消灭” |
| |
作者姓名: | 刘红 田园 |
| |
作者单位: |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2]宁波江东区检察院,河北保定,071000 |
| |
摘 要: | 前科这一刑法理论中通行的专业术语,在我国的刑法典中却没有明示,但是学著们均认为刑法典第100条是对前科报告的规定,鉴于前科报告的弊端,要求建立前科消灭制度是学界一致的呼声。本文试从刑法学、犯罪学以及社会学的角度对前科以及前科消灭进行分析,认为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立法还不到位的情况下,推进“淡化前科”的观念会取得异曲同工的成效。
|
关 键 词: | 前科消灭制度 刑法典 刑法理论 犯罪学 刑法学 立法 一致 解决问题 观念 要求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