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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侵害商标权案件的侵权赔偿数额——宝马股份公司诉广州世纪宝驰服饰实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评析
作者姓名:李燕蓉
作者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100022
摘    要:考虑到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举证难、实际证明的损害往往少于实际发生的损害等特殊性,为加大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可以加强裁量性损害赔偿的适用,虽然权利人不能证明其因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权利人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侵权人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时间长、范围广、获利巨大,远远超过权利人的索赔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定定额赔偿的最高额以上适当裁量赔偿数额。对被诉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尚未做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侵权情节严重,获利巨大的侵权人采取民事制裁措施。

关 键 词:侵害商标权  侵权赔偿数额  不正当竞争  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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