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制定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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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生国.昌吉市制定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J].新疆人大(汉文),2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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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生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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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代表向选民述职办法。办法规定,在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述职的主要内容有: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代表出席人代会.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决议、决定的情况;出席或列席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及参“三查(察)”活动的情况;走访选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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