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指出:"要切实改进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特别要强化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力度。"这在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之间,强调了以法律监督为重点。它与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不无关系。"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我国过去大多是靠行政手段和"人治"来搞计划经济,现在搞市场经济,主要要靠"法",要依法运行。"法制"是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句的后三句都离不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亦即要实行"法律监督"。法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依托,没有健全的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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