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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授权立法
引用本文:郑淑娜.谈谈授权立法[J].中国人大,1994(14).
作者姓名:郑淑娜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摘    要:授权立法已成为现代国家立法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在各国的法律制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试从各国授权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方面对授权立法这一法律制度作点粗浅的研究。一、授权立法的涵义授权立法(也叫委任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授权其他有权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在其授权范围内代立法机关制定与法律同等效力的法规的立法活动。授权立法有下面几个特点:第一,这种立法权本来是属于立法机关的,是立法机关将自己的权力授予了其他机关。第二,被授权机关根据授权立法权制定的法规其效力等级应当同法律处于一个位阶上。这就意味着,授权立法的规定与法律的规定不同时,应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当然前提是这个授权立法是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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