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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良法面临的三大矛盾
作者姓名:王德玲
作者单位: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都需要有良法来做保障。而良法的创立对于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的我国而言,则显得尤为艰难。我们在立法中出现的政策主义、工具主义、技术主义、经验主义等急功近利的倾向,影响了社会主义法制向良法的迈进,也影响了法的实际功能的发挥。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如何解决立法中存在的上述错误倾向,对法律的价值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理性与经验、规律与意志三对矛盾进行探讨。

关 键 词:良法  合理性  理性  规律
文章编号:1008-6153(2006)03-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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