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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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SDPR-2022-0030018鲁发改成本〔2022〕733号各公办高等学校:为保障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稳定收费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普通本专科教育学费标准(一)本科学校的本专科专业及专科学校每生每学年基本学费标准:文学、法学、历史学、哲学及教育学专业4000元,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及教育学中的体育学专业4500元,医学类专业54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8000元(艺术学理论类及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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