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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图景下污染环境罪的法益革新
作者姓名:徐浩源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益保护是刑法的目的,无论是传统工业社会还是现代风险社会,刑法无不都在强调对法益的充分保护。只不过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对环境公害犯罪的规定在法益内涵上愈加显现出抽象化、扩张化、严刑化等特点,并在法益观念上更加侧重于兼顾平衡人与自然的整体利益。由于风险社会的到来提醒了人们,刑法作为控制社会风险的有效工具,应当对社会发展时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适应性。因此,刑法制裁环境犯罪应当以保障安全与预防风险为主要目标,并通过事前积极预防及事后处罚从严的方式落实对环境安全的全面防护。

关 键 词:污染环境罪  风险社会  法益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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