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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令中的“化外人”与粟特人法律地位研究
作者姓名:朱琳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摘    要:《唐律疏议·名例律》“化外人相犯”条疏议部分就化外人作出解释,即化外人为别立君长者,属蕃夷之国。按该解释以及粟特诸国实际情况而言,粟特人根据是否入籍唐王朝,可区分为化外人和化内人,两者法律身份不同,受法律规制不同。

关 键 词:唐律疏议  化外人  化内人  粟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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