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并重”不是科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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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丁雪枫在1998年12.月l()日第3版《社会科学报》撰文认为,当义利之间发生矛盾而又不得不解决时该怎么办’所谓义利并举处理义利矛盾的方法,表面上兼顾双方,实则不可取。从理论上讲,当义利发生矛盾而又必须解决时,如果义利双方都被重视、都被强调。那么无形中人为地增加了矛盾又义方的力量,结果义利间的矛盾不仅不能解决,而且还力。剧了矛盾双方对抗的激烈程度,因此,主张义利并举无非是一句不切实际的空话,最终义利间矛盾的解决这不到预期的效果上述关键在于没能摆正义利的位置。义即道德,从它产生之日起,主要是作为制约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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