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滥用与诉讼终止制度及其给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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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玉萍.程序滥用与诉讼终止制度及其给我国的启示[J].法商研究,2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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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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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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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诉讼终止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针对追诉方滥用程序行为的一种最严厉的程序性约束机制,其实质是宣告追诉行为无效,被告人因此获得释放。诉讼终止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形:一是被告人不可能得到公正审判;二是对被告人进行审判是不公正的。前者奉行“权利保护原则”,着重于追诉行为给被告人造成的严重不利后果;后者奉行“司法廉洁”和“抑制原则”,着重于追诉行为自身的严重违法或不当性。诉讼终止仅在“例外”、“谨慎”的情形下,通过“审判中的审判”程序才适用。程序滥用与诉讼终止理论及其相关制度对完善我国关于追诉行为的约束机制乃至刑事诉讼法制都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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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程序滥用 诉讼终止 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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