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专利法中的刑事规定——兼谈有关刑事立法理论与实践
引用本文:陈泽宪.我国专利法中的刑事规定——兼谈有关刑事立法理论与实践[J].政治与法律,1984(4).
作者姓名:陈泽宪
摘    要: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设立了若干刑事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关于假冒他人专利的刑事责任规定和第六十六条关于徇私舞弊的刑事责任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明确规定新的犯罪,这在我国立法上是第一次。它反映了我国刑事立法理论和实践的一个新发展,同时,也给司法战线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关于假冒专利的犯罪一、罪名问题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中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对假冒他人专利的犯罪行为如何确定罪名,存在三种不同的见解: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