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改革政法委对司法的领导方式 |
| |
引用本文: | 汪建成.应改革政法委对司法的领导方式[J].环球法律评论,2013,35(2). |
| |
作者姓名: | 汪建成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党如何领导政法工作?几十年之前,党中央就已经给出了答案.1979年中央64号文件讲得很清楚,中心有两条,第一是取消隔离审查制度,第二是取消领导批案子的制度.
回过头看,三十年过去了,按照这个要求,司法环境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隔离审查有没有死灰复燃?领导批案件真的绝迹了吗?更加令人不解的是,政法委协调案件现在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硬性的规定.回想这些年,有多少冤案不是在政法委协调下产生?聂树斌案件、赵作海案件等等.这一个一个案件出来之后,各方都在检查自己的错误.赵作海案件出来之后,有民警吓得自杀了,检察院说自己错在没有坚持自己原本的意见,法院也说自己错了,但是好在留了条命.那当时政法委协调的人干什么去了?他应不应该出来认错?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