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色列前总统“性犯罪案”始末
引用本文:曾玛丽,徐小英.以色列前总统“性犯罪案”始末[J].政府法制,2011(21):36-37.
作者姓名:曾玛丽  徐小英
摘    要:以色列特拉维夫地方法院2011年3月22日以强奸等罪名判处以色列前总统摩西·卡察夫7年监禁,向3名受害者交纳总计10万新谢克尔,(约合2.8万美元)补偿金 卡察夫是以色列被判入狱的最高级别官员。法官宣读判决时称这一案件“史无前例”,“被告罪行严重,必须承担责任,没有人能凌驾法律之上”。卡察夫在判决之后老泪纵横,在法庭上与儿子相拥而泣,他坚称自己是清白无辜的,

关 键 词:以色列  前总统  性犯罪  地方法院  特拉维夫  承担责任  受害者  补偿金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