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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20号)
摘    要:为了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中的有关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股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但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及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外。

关 键 词:法院强制执行  利害关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证券交易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权  最高人民法院  证券交易场所

Supreme People's Court Rules on the Compulsory Enforcement of Equity by the People's Cour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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