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迟延加倍利息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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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明宇.法院判决迟延加倍利息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顺序[J].法人,2020(4):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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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明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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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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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债务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以下简称"迟延加倍利息"),兼具惩罚性和补偿性,但又以惩罚为主的特点。若赋予其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将会使其他普通债权人对该惩罚性债权承担责任,从而违反了破产法的公平受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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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偿顺序 依职权 惩罚性 普通债权人 破产程序 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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