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是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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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影.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是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J].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6(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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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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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十条具体措施,包括省级及省管正职干部配偶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等。《措施》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出规范。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领导干部督促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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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干部 配偶 商办企业 党内政治生活 政治生态 措施 四川省 办公厅 通知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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