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域外看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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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维安.从域外看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的转变[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7(6):4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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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维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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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海洋发展战略背景下我国海上犯罪体系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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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将国家管辖海域分为两大类,并设立不同的法律制度,犯罪罪名海陆不分,海上犯罪国内法和国际法犯罪不分。这种刑法规制模式难以应对日益严重的海上犯罪。借鉴域外海上犯罪刑法规制的主要模式,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应转变为:对各种国家管辖海域给予平等的刑法保护;区分特殊罪名和一般罪名,并增加特殊罪名的数量和种类;区分国内法犯罪和国际法犯罪,并及时转化国际法犯罪;采用刑法典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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