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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5 毫秒
1.
在审理二审离婚案件中,有时遇到被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不服上诉后,经二审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应准予离婚,但双方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上,又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对这种情况,二审法院一般采取有两种做法:即:依法判决离婚,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作出终审判决;或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同时建议改判离婚。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做法都有缺点,不宜采用。前一做法明显剥夺了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判决的上诉权。因为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自然就不会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当事人  相似文献   

2.
【裁判要旨】婚姻当事人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即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以达成离婚为前提,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已经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3.
离婚诉讼是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别诉讼。在我国现行婚姻法所表述的离婚诉讼中,不仅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而且还要解决当事人之间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笔者认为,由于婚姻关系的复杂性,在离婚诉讼中应首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然后再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或诉讼。  相似文献   

4.
所谓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的问题,一般是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法院自立案后到作出裁决前的诉讼活动过程中,擅自将家中财产转匿它处的行为。这类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在婚姻案件中比较普遍。据我市不完全统计,80%离婚案件中都存在转移财产问题。 二是规模在不断扩大。原来大多是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继而是双方当事人的互相攀比,竞相转移财产,现在某些案件中已出现双方当事人各自招兵  相似文献   

5.
夫妻财产争议与离婚案件拆分审判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在裁判离婚诉讼时排斥夫妻财产争议而告知当事人"另行处理"的新现象。将离婚争议与因离婚引发的财产争议分案审理,在法律上既无明显不妥,又有利于快捷、公平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但是,离婚案件的拆分审理,是离婚司法程序的较大改革,有必要对拆分依据、拆分标准、审判管辖等相关问题提出明确规范,并通过相应法律完善予以统一。  相似文献   

6.
【裁判摘要】婚姻当事人之间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离婚为前提,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已经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7.
本文对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完善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制度的建议。通过查阅离婚案件的卷宗和走访当事人,归纳了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主要存在的三个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得出两个方面的原因:女性自身权利意识不足和我国法律制度在妇女财产权保护方面的局限性,并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离婚登记的法律性质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确认向准司法行为转化。离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如婚姻登记审查不当出现错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婚姻权,人民法院只能判决确认登记违法同时撤消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的协议,但是不能判决撤销离婚登记。  相似文献   

9.
夏江皓 《法学》2022,(3):112-125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规则在理论和实务上争议较大,迄今未有定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在物权法的体系定位中属于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从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关系的视角看,支持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理由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而且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比较法考察的方法,均可得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结论。从婚姻关系当事人与第三人外部关系的视角看,无论将意思主义模式中的登记对抗解释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本身的登记,还是将其解释为特定财产物权变动的登记都存在无法解决的弊病。此外,形式主义模式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保护也并不比意思主义模式逊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应当遵循《民法典》物权编的一般物权变动规则采形式主义模式,而不因婚姻关系的特殊性构成物权编规则的例外,由此也有利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物权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10.
一、在解除关系的条件上。离婚案件可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离婚;调解不成时,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标准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而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则具有唯一性,只要涉论查实,就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二、在共有财产的分割上。这一问题最易混淆。具体地讲,在这方面有“四个不同”。一是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非法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虽然都属于共同共有,但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即夫妻离婚和非法同居关系解除后,非法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为一般共有,夫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则为夫妻共有。二是共有财产的界定范围…  相似文献   

11.
当前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民事案件中约占50%以上,且该比例在某些地区还有上升趋势,离婚案件的高发率以及它对于家庭的巨大影响,决定了立法者应始终重视婚姻家庭立法,并随社会的发展不断加以更新完善,以期切实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多数当事人都会因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甚至反目成仇。笔者以为,财产分割中的一些突  相似文献   

12.
离婚协议是因当事人之间身份关系的变化而引起,当事人在协议财产分割、平衡双方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会关注其子女的利益。实践中的离婚协议在约定承担子女抚养费条款之外,普遍存在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子女或对子女给付一定财物等条款。这些条款为离婚协议相对方之外的第三人设定了利益,对于这些第三人利益条款的合法性、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享有、当事人变更、撤  相似文献   

13.
浅议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之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事劳动的社会经济价值及其公平分配原则是离婚经济补偿权存在的理论基础: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和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承担了超过其份额的家事劳动则是取得经济补偿权的前提条件。现行婚姻法关于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实现的规定有的限制过多,有的含混不清,应予以扩充和细化,以求更好地去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4.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进行财产分割时,经常遇到这样的一个棘手问题,离婚当事人中的一方指责另一方或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损毁、转移、隐匿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物,如金器、存款、衣物、家具等,要求人民法院调查核实,并判明归属。由于缺乏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提供的  相似文献   

15.
【裁判摘要】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就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及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予以认可,并以颁发离婚证的形式确认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行政行为。离婚登记一经完成,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婚姻解除情况即产生对外效力,具有社会公信力。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离婚案件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无争议,为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已,便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就调查的二百件调解和判决的案件看,离与不离有争议的占46%,对离婚无争议,争要财产达不成  相似文献   

17.
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离婚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该类案件不但涉及婚姻关系、子女、财产、以及债权债务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多,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甚至会涉及、惊动当事人的亲友以及相关人员和部门。离婚案件的妥善解决与否,不但关系到法院的办案质量,也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和命运,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文拟就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案件的调解方法的思考和运用做些粗浅的总结。  相似文献   

18.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给予了充分肯定,其适用范围从合同扩展到了侵权、物权、夫妻财产关系、协议离婚等领域.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实现形式多样,但从实际效果看并没有得到充分实现,主要影响因素来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本身的固有局限、立法层面的不周延、司法过程的适用不当.为使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实践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应在立法层面和司法实践中克服规则局限、完善相关条款、正确适用规则,使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得以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19.
离婚诉讼中故意隐瞒的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对离婚时一方所隐瞒的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下文中对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进行简要的解读.  相似文献   

20.
离婚协议中双方当事人通常会订立赠与子女财产的条款,现实中存在子女依据离婚协议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协议当事人履行的案件.法院对此类条款的性质、效力的认定存在很在差异,导致判决结果也各不相同.本文拟从此类条款的性质入手,探讨此类条款中赠与方是否享有撤销权、受赠方是否享有请求权,提出针对具体情形解决方案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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