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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树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0,14(5):18-24
有组织犯罪霸占地盘 ,大肆行恶 ,疯狂抢劫 ,拐卖妇女儿童 ,横行乡里 ,无恶不作 ;制毒、贩毒 ,走私 ,赌博 ,控制卖淫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从事“企业化”犯罪 ;其犯罪收益向经济领域渗透 ,以合法、半合法的企业经营掩护其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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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益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9,(4)
当前妇女卖淫现象主要有三个特点:卖淫妇女呈多元化、低龄化,卖淫地域呈扩大蔓延之势,卖淫活动集团化。卖淫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有:一些妇女贪图享乐、吸毒贩毒、受外力胁迫、丧失道德、羞耻之感,社会认识的失误,打击处理缺乏力度。当前卖淫现象的对策:要认识到卖淫现象百害而无一益,强化社会道德教育,社会舆论要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妇女素质,对卖淫活动严厉打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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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俄罗斯总统直属国家公务学院的邀请,1997年11月中旬我考察了俄罗斯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体系并对其特色有了初步了解。完整统一的培训网络俄罗斯国家公务学院是1994年6月根据总统令建立的,其前身为俄罗斯管理学院、社会科学院和苏共中央党校。学院直属总统领导。学院作为全俄国家公务员培训网络的中心和政府科研咨询中心,依照“联邦公务员条例”丹展各项活动,主要承担以下6项职能:一是培养国家高级公务员及其后备队伍,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从事国家公务管理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三是深入研究国家管理的改革和国家公务员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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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2,(5)
本议定书各缔约国, 考虑到为了进一步实现《儿童权利公约》的宗旨并执行其各项规定,特别是第一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应当扩大各缔约国为确保对儿童的保护、使其不受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影响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还考虑到《儿童权利公约》承认儿童有权受到保护,不受经济剥削,不从事有危害性的或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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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十年里,柬埔寨首都金边一直以灯红酒绿的夜生活而闻名于世。金边的街头充斥着数以千计的夜总会和妓院,吸毒、卖淫、爱滋病毒感染以及儿童卖淫问题在亚洲地区比较突出。自从柬埔寨政府决定采取措施、整顿社会治安以来,现在金边的治安状况已经大为好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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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黑龙江省富裕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小强(化名)报警,称在某按摩房消费后,被小姐勒索了300元钱,要求警方严重卖淫小姐。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将按摩房老板及卖淫小姐全部传唤到公安机关。 经审理查明,按摩房老板齐某为了招揽生意,找来几个小姐暗中从事皮肉生意,为了逃避警方打击,专门在居民区里租了一处房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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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行为,是我国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也是治理社会丑恶现象的重要内容。为了能够准确认定卖淫、嫖娼行为,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防止在查处卖淫、嫖娼行为实践中,出现违法办案、滥用职权等现象,我们有必要专门研究一下如何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问题。一、如何认定卖淫、嫖娼行为查处卖淫、嫖娼行为,包括查处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的行为。首要的问题是:如何认定卖淫、嫖娼行为。1.卖淫、嫖娼的定义。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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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性解放浪潮,从欧美开始围绕是否应允许卖淫合法存在的话题曾经多次引起激烈争论。欧美一些国家曾允许“性工作者的合法工作”,但不仅美国、法国、俄罗斯等大国法律严厉禁止“性交易”,荷兰和德国等色情业泛滥的城市也开始全力“转型”,试图消除“性都”这样不光彩的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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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保护儿童免于性剥削和性虐待已成为全球共识,而同意年龄法作为性法律之一种,在儿童性保护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与世界其他法域的同意年龄法相比,中国同意年龄法具有同意年龄偏低、过于简单、性别歧视以及在卖淫领域的误用等缺陷,对保护儿童特别是女童免于性侵害相当不利,与《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形成冲突。为制止针对儿童的性暴力,从根本上加强对儿童的性保护,完善中国同意年龄法大有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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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台湾的高山族同胞有31万多人,其中有一半以上住花莲、台东两县。根据台东县户籍统计资料,该县山地同胞外流人口在3万以上,大多数流落在台北市与高雄市,从事各种最繁重的体力劳动,还有相当数量的妇女被迫卖淫为生。据调查,有的村落50%的及龄妇女从事卖淫,有不少山地同胞家庭仰赖在外当妓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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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中,幼女是儿童、女性和被害人几重颇有意涵的身份集合,从儿童视角、性别视角和被害人视角审视,该罪的立论基础偏离了嫖宿幼女行为性质的本质,进而使嫖宿幼女行为的归罪偏离了其本来的轨道——强奸罪。从儿童视角审视,嫖宿幼女罪背离了"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动摇了幼女不具有性同意能力的法律根基,保护的法益漠视幼女个人法益;从性别视角审视,嫖宿幼女罪无视性交易双方能力的不对等,无视嫖宿幼女行为实属性剥削行为的本质,给男性嫖客和卖淫幼女带来不同的影响;从被害人的视角审视,嫖宿幼女罪无视"卖淫幼女"根本上是幼女、是被害人的事实,将"幼女卖淫行为"等同于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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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针对被世卫组织列为吸烟率最高6国(俄罗斯、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和巴西)的调查显示,中国5到6岁儿童对卷烟商标的识别率最高。有86%的儿童至少能识别一种卷烟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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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买提·乌斯曼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1,36(1):5-14
我国司法实践倾向于将组织卖淫活动中的"代聊手"代聊行为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行为,并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其实,有些组织卖淫活动中"代聊手"代聊行为既不是正犯或者主犯的直接帮助行为,又不符合实行行为的构造,不能以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上升为实行行为.在组织卖淫活动中,这种直接作用于帮助犯、间接作用于正犯或主犯的帮助行为,应当被认定为间接帮助行为.作为间接帮助行为的"代聊手"代聊行为在组织卖淫活动中依附于组织卖淫罪中正犯或主犯行为,发挥着次要或辅助作用,符合组织卖淫罪从犯的该当性和违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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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4)
卖淫现象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存在。但由于社会制度不同,法律文化各异,各国对卖淫问题的态度和采取的对策不尽一致,概括起来,主要有:1、禁止主义。法律规定严禁一切形式的卖淫嫖娼活动。我国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