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代际互助是中国家庭的重要传统,在"二孩生育"问题上,父代能否承担孙子女照料是决定子代家庭生育二孩的重要条件。基于当下隔代照料类型的差异,论文提出了"候鸟型照料"和"留守型照料"两种过渡形态的照料模式,前一种照料模式以老年流动为前提;后一种照料模式是以儿童留守为前提。两种照料模式都是基于节约家庭抚育成本的策略安排。论文利用2015年北京市青年人口发展状况调查数据研究表明,"候鸟型"照料模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青年夫妇生育二孩的意愿,但其强度和稳定性低于"长期共居型"的照料。而"留守型"照料对二孩生育意愿产生了逆向的作用,采取留守型照料的青年夫妇相对排斥生育二孩,城市化过程中弱势群体在生育行为上越来越趋于保守。论文认为逐渐完善"候鸟型"老年群体的福利安排,对于二孩生育问题也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2.
本文基于对广东省的问卷调查分析认为,生育孩子数量对女性养老金有显著影响,女性会因生育遭受“养老金惩罚”,且“二孩”生育女性遭受的养老金损失高于“一孩”生育女性。可见,“生育收入惩罚”效应不仅作用于女性职业生涯期间,还作用于女性年老退休以后。因此,应坚持性别平等的原则,完善退休制度和公共托育服务,合理制定缴费年限、缴费指数、账户设置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标准,以削减女性“生育养老金惩罚”,提升“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3.
利用CFPS 2012—2018年四次微观家庭调查数据,从住房资产和购房负担两个维度,检验了住房影响家庭多孩生育的财富效应和挤出效应。研究发现:(1)家庭住房资产及投资性房产对其多孩生育几率具有显著的正向财富效应。家庭总房产净值增加1%,则多孩生育几率显著提高6.5%;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相较于单套房家庭,其多孩生育几率提高了24%。(2)购房负担对于无房家庭的多孩生育几率具有显著的负向挤出效应,房价收入比提高1%,多孩生育几率将下降16.8%。(3)“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并未从总体上改变住房与多孩生育之间的关系。(4)对于妻子上过大学的群组、多孩生育率较低的区域,住房资产并不是影响家庭多孩生育的关键因素。研究结论为制定更具包容性的生育政策以及更有针对性的住房保障政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4.
计划生育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一直是我们国家的一项根本国策,其基本内容就是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适当照顾生育二孩。而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目前在计划生育政策受到越来越多争议的同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也饱受诟病。笔者试图从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难度以及社会抚养费的用途四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相似文献   

5.
张雪  王欢 《法制与社会》2012,(1):213-214
本文通过将当代农村生育观念与传统生育观念和城市新型生育观念分别进行比较,向读者说明当代农村生育观念的现状以及其新发展,包括生育一或两个子女,最好一儿一女,不需养儿防老等等.本文希望通过描述当代农村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使得国家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适当放宽,以适应农民新的生产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6.
在“二孩时代”席卷而来的当下,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尤为重要.有调查显示,因为经济负担、太费精力和无人看护等原因而不愿生育二孩的情况较多.在职场中,担心休产假后失去原有岗位和职位,已成为女职工“不敢生”的重要因素.国家卫计委负责人表示,全面“二孩时代”会推出更多生育鼓励政策.  相似文献   

7.
"假设政府每个月给生二孩/三孩补贴1000元(自出生后至3岁),你是否愿意生育二孩/三孩?" 近日,《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调查问卷》中的这一问题引发关注.问卷显示,此次调查是为深入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为政府制定相关生育政策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8.
张晓磊 《人民司法》2023,(17):68-70
<正>【裁判要旨】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致同意通过辅助生殖技术以实现生育子女的意愿,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受孕成功,即使所生子女在双方离婚之后出生,或者所生子女与一方或双方不具有血缘关系,亦应当认定所生子女系双方的婚生子女。其在父或母去世后具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关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其监护人应当维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而不得擅自代替被监护人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  相似文献   

9.
正近日,张艺谋"超生"事件再次提高了公众对社会抚养费议题的关注度。什么是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怎么计算?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单独二孩政策对于社会抚养费将有何影响?只有厘清上述问题,才能明白社会抚养费的"来龙去脉"。社会抚养费从何而来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根据卫计委官方网站消息,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门收入;社会抚养费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是指违反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超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人。  相似文献   

10.
在众多衡量区域人口发展水平的指标中,关于人口性别结构的数据是权威的指标之一,而实现人口性别比例协调、两性结构合理是社会稳定、和谐的要求,也是保证区域人种健康、稳定、繁荣的基础.在施行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以来,本文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预测我国未来的性别结构变化.性别是人的自然特征,是一个具有生物意义人的重要标志.对于个人而言,性别与生俱来,基本上不受人们主观意念的影响;对于由个人构成的人口总体而言,任何一个人口总体,都是由男女两性人口所组成的混合体.这种混合体在性别上保持着某种比例关系,即人口的性别构成.人口性别构成不仅有自然属性的特点,还具有社会属性的特点.自然属性表现为在一个人口总体状况下,男女两性的比例关系基本是保持平衡的;社会属性表现为,人口总体的性别构成亦受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改变.  相似文献   

11.
进城务工妇女具有独有特点,其生育意愿也随远离但不脱离农村传统生活背景,适应但不融入城市的过程而呈现出新特点。本调查选取保定市30名进城务工妇女,运用结构性访谈法了解其生育意愿,并运用深度访谈以对影响进城务工妇女生育意愿的因素做出分析。  相似文献   

12.
苗玉刚 《法制与社会》2014,(15):251-252
"单独二孩"政策是我国生育政策的一次重要调整,需要通过立法活动来推行和实施。本文在探讨"单独二孩"立法的依据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单独二孩"立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单独二孩"立法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3.
家庭支持政策是影响女性就业和生育兼容性的关键因素。公共托育服务的普及、托育成本的下降、托育开放时间的延长以及生育假期制度有利于提高女性就业和生育的兼容性。因此,应对托育制度、生育假期和生育津贴制度进行完善,并对贫困生育女性提供托育支持和技能培训,以提高我国女性就业和生育的兼容性,优化“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14.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生育保险政策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具性别意识的社会政策,其对于女性生育权利保障,女性就业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文章力图以社会性别理论对生育保险中性别平等问题进行分析,以推动性别平等化进程。  相似文献   

15.
代孕子女身份的法律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代孕的概念及问题的提出代孕是指第三方女性以人工生殖方式为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其宗旨目的在于为生理上不能或不适宜怀孕的妇女提供人工辅助的生育方式,使其获得“自己的”,而非“别人的”子女。根据精子、卵子的不同来源,代孕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由匿名的捐赠人提供精子、卵子,第三人代为受孕,称为“捐胚代孕”;二是由委托夫妻提供精子、卵子,第三人代为怀孕,称为“完  相似文献   

16.
随着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增加,出现了同性同居伴侣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和抚养子女的情况,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同性同居伴侣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案件。以目前仍在诉讼程序中的“同性伴侣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为基础,探讨了同性同居伴侣共同生养子女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对同性同居伴侣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建议。同性同居伴侣在共同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应该充分保护子代权益;发生子女抚养权争议时,建议将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抚养权认定的首要原则;另外,通过“互惠体外受精”的方式生育的同性伴侣,在抚养权认定过程中,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参与子女成长的权利,建议结合子女意愿采取对子女成长最有利的抚养方案。  相似文献   

17.
北京市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  相似文献   

18.
毛金观 《法制与社会》2014,(11):167-170,174
生育权是指公民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依法享有的生育子女或不生育子女的权利。是属于公民维持自己生命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作为生命权之一的生育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每家每户切身利益,是人们经常关心并谈论的热点法律问题之一。妻子私自堕胎是否侵害了男方的生育权是广大法学工作者讨论研究最多的话题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成立是实施生育行为的前提。而婚姻成立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没有法定的婚姻障碍,有结婚合意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程序。只有合法结婚的夫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具有生育权利,否则育龄男女双方虽然具备生育能力,但尚未具有生育权利。生育权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权利,是平等的。生育行为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不是一方,生育权的实现需要当事人即夫妻双方配合,一旦一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无法生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可以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现生育权。近十年全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病率增加,影响全国出生人口总体素质,长远必将影响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单独可以生育二孩将会有更多的新生儿出生,总体出生人口数将会增加,全国出生人口总体素质更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去保障。本文就相关法律问题做了一系列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立法上对于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做出规定,笔者认为有必要确立异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与父母之间属于一种新型的、不可以通过人为方式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知情权的问题,有必要在保证捐精者隐私权的前提下赋予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知情权,这也是对其人身权的尊重。  相似文献   

20.
宏剑 《江淮法治》2014,(24):16-18
正随着国内不少省市"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不少父母急于知道二胎的性别。胎儿性别鉴定在内地不合法,而在香港是合法的;内地堕胎不违法,而香港堕胎是违法的,很多求子心切的父母就通过"寄血验子",在香港做胎儿性别鉴定,如果不是想要的结果再在内地堕胎。由于内地与香港的法律规定不同,因而产生法律衔接的灰色地带,从而催生了"寄血验子"这一灰色产业链。"寄血验子"的流程及原理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地之后,很多想生二孩的人们都非常激动。然而激动之余,也存在一些担忧。2014年6月,家住合肥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