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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我们应适应近年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出现的国际化趋势,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应注意加强对民族利益、公共利益的保护,反对知识霸权和知识产权垄断。  相似文献   

2.
人格权是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人格权立法采何种编排体例一直是起草我国民法典时无法回避的难题。"人格权宪法权利说"逻辑推理本身就存在瑕疵,宪法上人格权无法承载维护私权人格权之重任。随着简单社会简单人格权保护关系向复杂社会复杂人格权调整关系过渡,人格权立法模式也必将由消极保护向积极调整过渡。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的体例用民法学语言表述为民法典的外部体例或形式体例,是指民法典采取民商合一或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当今中国的民法典应采民商合一模式,有深刻的历史传统、前期私法立法与实践的现实规律以及私权统一理念等多方面的充分依据。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日益活跃,传统罗马式封闭的民法典体系受到严重挑战,民法典保持开放性体系是市场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编纂要发挥规则的适度抽象和内容的具体协调的立法技术,具体在总则、债编、物权编等各分编作适应性调整,保持民法典的开放性体系,并用这种开放体系兼容商事法,辅以配套制度,以实现民商合一的科学立法。  相似文献   

4.
作为人类智力劳动成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受知识产权保护。世界上以立法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国家和地区,一般采用专门立法形式。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工业的发展,保护集成电路创作者合法权益,促进集成电路技术的创新,并进一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我国也以专门法的形式建立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但其保护水平和立法层次均有待提高。  相似文献   

5.
民商有别是选择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前提。制定商法典或商事通则并非解决中国对于商事立法需求的最佳方案。我们应当将商事立法模式之选择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相结合进行考虑,制定出一部真正民商合一的民法典,并保持现有商事单行法体系。这才是最为现实和可行的商事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虽有重大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与国际立法仍有差距。随着世界知识产权贸易的蓬勃发展,完善相关立法已刻不容缓。本文就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成就与不足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7.
"版权/工业产权"二分法思维造成了外观设计法律保护模式的多样性。我国将外观设计纳入专利法保护的立法模式已不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外观设计产业发展的需要。专门立法模式不仅可以突破知识产权传统分类的局限,而且可以避免重叠保护带来的过度激励,使外观设计法律保护制度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自贸区发展亟需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创新,虽然上海自贸区进行了先期探索,但不论在理论抑或实践上,皆仍存较大研究空间。就后来的天津等自贸区而言,基于综合考量国内外最新形势,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创新问题上,应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要有国际视野、突出实验性、坚持原创性。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创新实践中,天津等自贸区应用足先试先行政策优势,积极承担"完整"的制度实验使命,这不但包括针对知识产权法在自贸区调整适用,而且应确立体系化的解决方案,即合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善用国内法治资源,借自贸区经验反向检讨现行立法等。同时,尤其针对知识产权法的未来保护标准难题,应建构、试行、检验前瞻性折衷标准,即效力上"高于TRIPS协议,但低于ACTA协定"的原则性保护标准。  相似文献   

9.
易玲 《求索》2012,(5):246-247,88
知识产权单行立法模式及分散式管辖模式导致目前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设置的杂乱,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然而,实践中应对的措施始终停留于应急性处理的方式上,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集中管辖模式相较于分散式模式具有极大的优势,不仅理论上具有合理性,而且实践中也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从比较法上看,大多数国家采用此模式。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入典”的再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们承认民法基本原则、规则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醇化与适用,尤其当知识产权现有的法律制度无法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时,作为源头的民法基本规则常提供解决途径。但同时,我们亦不得忽略对知识产权"入典"的质疑。知识产权公权化趋向与"民法典"私权性相背离,不同的立法价值取向以及"入典"实践的困境与挑战都是知识产权"入典"道路上的阻碍。对此,我们应当重新审视知识产权自身的法律体系,以求实现法律的实质理性。  相似文献   

11.
《上海人大月刊》2007,(10):40-40
保护知识产权是今年深圳立法的重点课题。近日深圳市人大牵头成立了由10多个部门参加的《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规定》立法起草小组,试图通过运用特区立法权,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方面创新立法,解决目前面临的法律困境。  相似文献   

12.
《公安研究》2010,(3):96-96
齐爱民在《河北法学》2009年第5期撰文认为,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制定意义重大。知识产权基本法,是指统一调整和规范知识财产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基本法为形式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是各知识产权单行法的母法,性质为私法。我国知识产权基本法的立法应采取三步走的步骤:第一步是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第二步是在民法典中制定知识产权法编,第三步是制定知识产权法典。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是工业时代的产物,知识经济时代下的知识产权有存在的正当性,但忽略了正义性.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制度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从知识和知识生产规律的角度看却存在局限性.在知识经济时代,应把直接所有权作为对知识保护的基础.目前,我国只重视知识产权的行使,而忽视其滥用的问题,应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尊重并合理保护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4.
易清 《求索》2008,(6):154-155
彭真民法典立法思想是其立法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的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两个方面,是新中国民法典立法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其重要内容包括:在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思想;制定民法可以同制定单行法同时并进思想;要研究旧中国和外国的民法思想。研究彭真民法典立法思想,对于我国2010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王小龙 《中国发展》2012,12(5):36-40
该文分析了中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立法情况,认为其对大陆地区具有重要的启示,通过吸取其有益经验能为大陆知识产权保护刑事立法改革和完善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6.
杨信 《理论月刊》2005,(5):104-105
商事立法模式的探讨在我国由来已久,商法是否法典化是这一讨论的焦点。而基于已有商法典的历史发展与我国制定商法典的现实考虑,在我国制定一部单独的商法典不适宜,民法典本身的体系结构也不能囊括商法的所有内容,制定大一统的民商合一民法典也不切实际,所以商事立法模式的最佳选择便是《商事通则》统领各商事单行法。  相似文献   

17.
张红 《求索》2023,(1):175-186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专门立法,是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之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基础上继承和创新而来,二者协力共同构筑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体系。《民法典》人格权编确立了个人信息民事权益的基本框架,《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个人信息的性质、定义、类型、处理原则、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方面发展了《民法典》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国家保护义务,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建构了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在法律适用上,《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存在前者优先适用以及二者协同适用两种情况。  相似文献   

18.
个人信息保护具有民事权利属性,《个人信息保护法》属于《民法典》的特别法,可以对《民法典》作出补充和例外规定,对其一般性规定进行变通和突破,但是不能违背其所确立的合法正当必要等基本原则。正确理解《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在立法技术层面,应做好二者的协调和优化,尤其关于个人在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有关权利制度。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出发,基于实践意识和问题导向,《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可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相似文献   

19.
《小康》2020,(17)
正人格权独立成编,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发展和创新,是对人格尊严民法保护的深化,有利于促进人格权的司法保护。从保障公众私生活"安宁权",到构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及时应对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对人格权的挑战……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民法典加强人格权立法,使其独立成编,强化对人格的全面保护,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  相似文献   

20.
正经过多年的酝酿和努力,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的颁行有助于民商事立法的系统化和体系化,有利于保障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有序进行。《民法总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统率《民法典》的基本规则。由于《民法典》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总则》被审议通过已然成为民法典立法历史上的里程碑和指南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需要保护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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