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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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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制度晚近十多年来成为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热烈讨论的一个话题.何为刑事和解?当下对于刑事和解的概念可谓众说纷纭.面对各种不同刑事和解概念学说该如何把握?本文正是通过对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对于刑事和解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结合刑事和解的实质得出既能囊括刑事和解的本质含义又不致于外延过于宽泛的较为精确的刑事和解概念,从而为刑事和解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有着丰富的现实土壤和悠久的文化渊源,也契合了国际现代法治的潮流。适用刑事和解,是刑事司法实践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适用刑事和解要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合法守德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和双向保护原则。刑事和解制度的要素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启动程序、成立条件以及案后处理。实践证明,在检察环节适用刑事和解处理刑事案件具有积极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的历史解读与现代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已成为我国刑事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否值得推行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国外刑事和解的思想与实践在产生后,经过恢复性司法、被害人运动、调解、协商性司法等的发展,已具备刑事和解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我国古代刑事司法经历了"无讼"、"轻刑"、"和合"等的漫长历史过程,这些思想和实践都影响到了我国近现代的刑事司法理论和实践,经过理论上的整合,我国已经具备了刑事和解的理论根基,在现代社会大背景下,刑事和解无疑具有缩小打击面、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等积极意义,并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的精神与原则。鉴于目前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和解制度缺乏相关的规定,建议在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将有关合理的刑事和解程序写入法典中,以规范司法实践部门的操作。  相似文献   

4.
王芳 《法制与社会》2010,(14):51-51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刑事和解的利弊存在一些争议,但对于刑事和解的褒贬多在抽象理论上探讨,而缺乏事务性的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5.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于刑事和解制度已有较多讨论和研究,刑事和解的意义和作用也得到了普遍的肯定和认同。但刑事和解是否存在一定风险和弊端,理论界对此关注不多。本期笔谈的各位学者分别从刑事和解的潜在风险、认识误区、适用空间拓展、制度构建中的困境以及其与刑法基本原则间的矛盾等角度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罗素君 《法制与社会》2012,(11):124-126
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是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新增加的一个特别诉讼程序。作为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新理论、新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发展得还不成熟,以致完善刑诉法是否需增加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程序,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尽管如此,本文认为刑事和解符合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司法理念和现实需要,是我国司法改革和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应当通过目前的刑诉法修改,将刑事和解正式纳入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7.
基于传统刑事司法理论与现实生活需要的冲突,以及程序效益原则的要求,近年来“刑事和解”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生发出来,但立法上还鲜见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法律工作者和学者们对其予以了充分关注,学术成果也不断推新。对于刑事和解如何和谐地融入中国本土,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本文试图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刑事和解存在的正当性做一些浅析,并对其在中国的发展做一些探究。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是基层司法机关自下而上发起的一场司法改革尝试,近年来成为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受到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恢复性司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理论界和司法界更是对其表现出极大热情.很多地方的司法机关已经开始进行摸索尝试,正在观察其社会和法律效果.刑事和解作为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在刑法中无明文规定,也无相关司法解释,一些地方试点更多地是根据刑事政策或地方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亟待得到完善.然而,刑事和解是突破传统的产物,有很多根本性的理论难题需要解决,各地的司法实践也规格不一,比较混乱.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一些阐述.  相似文献   

9.
最近高检院出台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2条,列举了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三种轻微刑事案件,目前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正在对此进行积极的探索。其中对于刑事和解调停人具体由谁担任,存在不同的见解和做法。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多数由检察官、法官担任,还有少数由社会调处机构担任。结合我们自身办理刑事和解的实践和思考,笔者认为,刑事和解的调停人应当由专门的社会和解机构担任。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作为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近年新起的一种理念,打破了国家公诉为中心的刑事司法体系,让被害人回归主体地位,在实践中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作为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内容,它的出现有助于修复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环境.本文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刑事和解司法实践为基础,从案件办理现状、不同案件适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探讨刑事和解制度在公诉环节的操作模式,以求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在刑事诉讼中建立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作为一项机制创新,刑事和解为多元化处理轻微刑事案件提  相似文献   

12.
罗洁 《法制与社会》2011,(26):50-51
刑事司法发展历程是一部由野蛮到文明、由恣意到理性、由严苛到轻缓、由对抗到对话的历史。而刑事和解就是刑事司法走向文明和理性后的重要成果,它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至今,一直都是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我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追求文明、理性司法的步伐从未停止,而刑事和解正契合了我国自古追求"和合"的文化传统,顺应了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体现了我国当下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近年来,我国法学学者和司法工作者一直就如何将刑事和解制度扎根于我国的司法土壤付出艰辛努力,这条道路光明但又漫长、曲折。本文就我国如何建构刑事和解制度发表浅见,愿就推动此课题进展尽一己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3.
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刑事和解制度在丰富的司法实践中应运而生,为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多的方式.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地考虑被害人的想法、要求等,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交流、协商等对刑事纠纷进行解决.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包含了刑事和解制度,并对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一方面为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为刑事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然而,刑事和解制度在设计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本文对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分析,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地方司法实践早已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开拓性尝试,学界也不吝对刑事和解制度的鼓与呼,刑事和解制度的积极意义被上升到"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而刑事和解制度的消极意义却甚少被提及。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过度肯定,有陷于忽视矛盾两面性的形而上学之嫌,而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制度的确认,更是加剧了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事实上,相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其负面影响更值得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晶 《政法学刊》2010,27(4):81-86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纠纷解决制度,立基于和合文化、恢复性司法、司法处遇个别化和利益共赢等理念,在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但又备受争议与质疑。厘清刑事和解的内涵,明晰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与条件,进而设计不同诉讼阶段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解决现行刑事和解试点中的冲突与失范,应当成为制度化构建中国范式刑事和解的实然径路。  相似文献   

16.
宋易蒙 《法制与社会》2013,(16):106-107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最新兴起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因其具有重视被害人利益保护,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有利于被告人的"再社会化"等优势,所以越来越受到学界和司法实践的重视。然而在分析刑事和解制度的过程中,少有学者们把检察权从司法权中剥离出来单独研究。本文通过对检察权与刑事和解关系的剖析,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刑事和解中的检察权进行定位,阐释了检察权在刑事和解中的运行机理,并希望以此加深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解,为推进我国刑事司法理论的前进贡献一份力量。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处理轻微刑事案件时用于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案件处理方式,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正被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所应用,也成为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试图结合广东省增城市检察院的实践,就公诉环节适用刑事和解进行初步研究,并提出自己的制度设想。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经进行了初步的尝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刑事和解能缓和社会冲突,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然而,刑事和解也带来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具有其自身内在的缺陷,故应寻求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来解决其弊端,提出在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程序,既为刑事司法提供了一个新的诉讼解决模式,也带来了新的考验。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近年对非羁押诉讼的司法实践正契合了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也给非羁押诉讼机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新的司法课题。一、刑事和解制度对非羁押诉讼机制的重构刑事和解入法建立在长期的政策铺垫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但由于与传统的公诉案件处理方式在基本理念、指导思想和具体操作上存在显著差异,导致刑事诉讼法在修改时,关于是否增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自2002年发轫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轻伤案件处理程序实施规则》,到2012年正式入法,从司法到立法用了近10年的时间。此次修改用了3个条文首次对公诉刑事案件的和解程序进行了专章规定,对已有的司法实践的成果既有吸收,也有抛弃。为了考察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在近半年的实际运行中的情况,了解这一程序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调阅了Y市中院和10个基层法院2013年1—6月份审结的6件故意杀人案和86件故意伤害案的判决书,采用统计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中的"该"与"不该"问题进行了梳理,这些问题既有司法中存在的与立法的规定不相适应的问题,如"法院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协议该不该审查,该如何审查"和"附民案件中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该不该制作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等问题;同时也有立法中存在的与司法状况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刑事和解程序该不该扩大适用到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和故意杀人等重罪案件中"和"刑事和解后该不该适用减轻处罚"等问题。笔者对这些问题的立法与司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总之,尽管司法还有诸多与立法的规定不相适应之处,而立法也还有些不尽完善之处,但只要司法与立法之间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互动,通过司法推动立法,立法规范司法,立法的目的与价值定会通过规范的司法程序而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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