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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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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世纪70年代,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家从性别歧视角度提出了"性骚扰"概念,并被国家立法和行政机构接受,促进了美国反性骚扰法律体系的确立,但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通过判例的形式有所扩大。世界各国继承了美国原概念中的核心要素,在本国的法律体系框架内,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性骚扰概念,定义的总体趋势是从反性别歧视模式转向维护公民人格尊严模式。近年来,中国在性骚扰的定义和立法方面,也努力尝试作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界定,但目前尚未形成共识。本文综合国内外的经验尝试提出了自己的定义,并呼吁国家尽早出台性骚扰的权威法律概念,以提高性骚扰立法的实效。  相似文献   

2.
随着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有关性骚扰的诉讼,立法惩治性骚扰的呼声越来越高。文章在借鉴其他国家反性骚扰立法的基础上,提出制定反性骚扰专项立法的建议,并主张性骚扰定义宽泛化、强调对性骚扰重在预防;建议在一些法律的修订或者制定时增加反性骚扰的条款。文章还对专项立法出台前如何适用现有法律遏制性骚扰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3.
邓喜莲 《求索》2013,(3):206-208
时代变迁下女性走出家庭、参与广泛的职业活动,来自雇主与男性同事的性骚扰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现有的三部反性骚扰的法律规范之内容,分析我国大陆地区反性骚扰的立法滞后,藉此为大陆地区反性骚扰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形成和完善提供思路和依据,推进社会实现两性平等、消除性别歧视。  相似文献   

4.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来,中国防治性骚扰的进展主要从学说、立法、司法三个层面体现。启动于不同年份的定性和定量调查揭示出性骚扰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界定性骚扰概念、建立防治机制的重要性。对性骚扰议题的本土化研究,既要在国际视野下进行比较分析和鉴别,又要立足本土实践,从立法演进和司法实践中探索出本土的社会治理模式。从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至今,中国专门防治性骚扰的法律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健全,渐成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性骚扰规定的突破是历史性转折,民法典相关规定的确立具有里程碑意义。而将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单独列举为民事诉讼案由,与性骚扰这一侵权行为的特性更加贴切,有利于司法准确判定案件性质、及时保护受害人权益。  相似文献   

5.
日本职场性骚扰立法和实践对我们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以来,随着性骚扰问题被正式写入中国法律,职场性骚扰备受社会各方关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职场性骚扰问题实际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日本职场性骚扰立法和实践着重对雇用劳动者的雇主进行规制,强调雇主的义务和责任,为我们解决职场性骚扰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相似文献   

6.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在工作/学习/劳动中遭受过性骚扰的女性占7.8%,而且与男性相比,女性更多地遭遇到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身体触摸以及不愿意接受的与性有关的要求。调查同时也发现,在遭受性骚扰的女性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比例非常低。文章以港台地区立法为例说明,除了观念方面的原因外,中国现行的规制性骚扰的法律过于原则概括,法律救济途径不通畅也是导致阻碍性骚扰受害者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7.
本文就中国性骚扰立法提出浅见。首先须准确界定性骚扰的概念,将公众场所性骚扰、女性对男性性骚扰、同性间性骚扰和非受雇性骚扰纳入性骚扰范畴;其次坚持以反性别歧视法为主的立法路径,明确雇主责任;最后应综合运用公法和私法手段,形成反性骚扰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调查表明,性骚扰现象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已经大量存在。然而,世俗的眼光,生存的压力,尤其因为“性骚扰”特殊私秘性带来的取证难问题,让许多受害者选择了沉默。性骚扰方面的立法空白,更使得“性骚扰”问题陷入怪圈:性骚扰者胆大妄为,受害人难以启齿,问题越发被人忽视,越发为法律忽视  相似文献   

9.
欧盟关于反性骚扰的立法认为性骚扰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属于歧视的一种。欧盟2002年针对性骚扰的专门立法对性骚扰的定义、受害人的保护、对性骚扰的处罚和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为成员国提供了立法范本。法国、比利时、卢森堡和意大利等成员国根据各自法律制度的实际情况,将欧盟2002年条例规定的反性骚扰的各项具体目标转化为国内法。了解这些立法对于探讨中国当前相关立法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0.
自2001年7月以来,中国大陆已经有十余起性骚扰民事诉讼案件。原告经历的艰难立案过程以及多数案件最终败诉,与中国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反性骚扰立法的缺失有直接的关系。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但是,保障原告顺利发动诉讼,改变“借名诉讼”和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无所依存的局面,需要中国的民事立法加以呼应。文章认为,我们应当借鉴国际社会、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充分考虑中国历史、文化等社会背景,在民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中增加反性骚扰的内容。目前反性骚扰的立法可以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1.
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性骚扰”,无疑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由于法律要件不完全,其它法律法规不配套,产生了法律制度供给的局部不足,立法仅具倡导意义,很难实现法律的预期效益。不仅如此,性骚扰人身权属性的立法设计,在事实上可能产生雇主和其他责任主体的缺位,而仅靠受害妇女投诉禁止性骚扰,在法律文化和程序障碍共存的情况下,等于将救济成本和诉讼风险同时分配给可能是潜在受害人的女性,这可能导致权利的义务化逆转,造成新的法律成本分配的性别不平等。  相似文献   

12.
文章针对防治职场性骚扰的现实需求,论述了国家和用人单位作为义务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及其依据。基于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有防治职场性骚扰的义务,应由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完善立法、加强司法和执法等任务,使现行原则性规范具体化,不仅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具有威慑力。尤其要借鉴外国和港、台的经验,明确用人单位防治职场性骚扰的义务和责任。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结合民法人格权原理,分析已有关于性骚扰侵害客体的认识,指出所谓“贞操权”概念本身是男性对女性性压迫的传统社会性别意识的体现,它与当今社会人格平等的精神相悖,无存在之必要;“性骚扰侵害名誉权”的认识会导致对被搔扰者人格的贬低和被“污名化”;用人格尊严权解释性骚扰侵害客体,难以有效救济被骚扰者受到侵害的权利。而从性骚扰行为的基本特征出发,自然人的性自主权是它侵害的直接客体。文章还指出,职场性骚扰侵害的客体不限于受害人的民事权利,它还会侵害到其作为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权和就业平等权。  相似文献   

14.
本文就美国的性骚扰法律做了一个概述。本文将性骚扰问题界定为权力问题,涉及一人对另一人不公正地行使权力。文章在回顾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如何首次承认性骚扰问题为非法的性别歧视的基础上,分析了美国最高法院就性骚扰问题的一些判决。本文中还讨论了联邦反性骚扰法律中的关键法律问题,介绍了州性骚扰法律的发展,强调了性骚扰法律对美国女性的影响,并就中国最近颁布的性骚扰法律的法规制定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15.
在人权的视角下,性骚扰与强奸被认定为性暴力。性骚扰作为最新出现的性暴力,由女权主义的“对妇女的性骚扰”发展而来;而当今时代的强奸,则由古代的“强奸妇女”发展而来。无论强奸还是性骚扰,其发展方向都是走向“性别中立”。这有利于妇女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职场性骚扰受害妇女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中国大陆发生了十余起性骚扰诉讼案件,以职场中女性遭受男上司、男同事性骚扰为主。因中国私法尚未对性骚扰侵权行为予以调整,致使当事人被动迎合现有案由,法院也因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各自审理裁判。本文在分析几起典型的职场性骚扰案例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禁止性骚扰的立法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防止职场性骚扰的立法建议,以期对职场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7.
《人权》2020,(2)
Sexual harassment is a form of gender discrimination and gender-based violence.lt is a fundamental human right to be in a safe environment at work,free from violence and sexual harassment.The Beijing Platform for Action adopted by the Fourth United Nations 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 in 1995 strengthened the consensus that sexual harassment is violence against women.Sexual harassment in the workplace affects critical areas of concern in the Beijing Platform for Action,such as violence against women,women and economy, and human rights of women.This article reviews the progress and achievements of Chinese government in policy making,law improvement,administrative coordination and governance in the sexual harassment prevention in the workplace for the past 25 years,especially over the past five years.Through analyzing existing issues,this research puts forward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legal normative system,promoting the formation of joint efforts of different departments and enhancing the employer's initiative.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eijing Platform for Action should be accelerated so as to push for the improvement of sexual harassment prevention mechanism in the workplace and to promote the protection of women's rights and interest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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