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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田圣斌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52-56
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有力措施,但同时它也最容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侵害。在当事人遭受强制措施的侵害之后,如何及时挽救被侵害人的权利,恢复当事人的利益、保障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人权,是刑事诉讼制度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被采取强制措施者对强制措施提起异议的权利,特别是侦查阶段强制措施适用较少受到制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建议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建立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异议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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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则及其在刑事强制措施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比例原则是西方国家公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对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保护公民个人权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立法、行政和司法领域加以贯彻,然而在我国的公法领域特别是在刑事诉讼法上这项原则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强制措施作为保障诉讼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其实施和运用对公民私权利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比例原则的引进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李一泓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4):109-112
刑事扣押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对人身权利关注较多而忽视了财产权利,造成扣押制度的立法和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侦查机关滥用扣押权侵害当事人财产权的案例屡见不鲜。本文即在此背景下对我国的刑事扣押制度进行了讨论。从刑事扣押的概念和内容入手,在借鉴英美德日四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刑事扣押的立法现状,分析了我国刑事扣押制度在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刑事扣押制度的完善从立法技术和程序制度上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5.
韩成军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7(2):44-47
人民警察作为国家的一支武装力量,担负着社会治安和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在公民人权保护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由于警察权的过分强大,警察机关往往在行使职权时会对人权构成一定的侵害,造成诸如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因此,对警察权进行适当的限制,将其列入司法模式,对于我国的人权保护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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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伟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1):63-66
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是对人身自由影响最深和最严重的一种强制措施.审前羁押如果适用不当,很容易对被羁押者合法权利造成侵害.当前我国审前羁押救济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损害了被羁押者的合法权利.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审前羁押救济制度,以确保被羁押者受到不合理羁押或者非法羁押时能得到有效的救济,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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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卉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索的热点。随着《监察法》的出台和《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日益深化的司法改革进程中面临着适用主体和运行机制上的重大变革。应重新审视监视居住在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的功能,明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监察留置措施的关系,探究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路径,进而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实现其程序功能的最大优化,以健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我国现有的刑事诉讼监督存在立法缺失、观念混淆、协作失调等诸多问题,应当通过完善立法、树立正确客观的监督观念、构建立体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等路径寻回检察监督制度的应有力量。 相似文献
10.
武中文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0(4):91-93
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交通肇事犯罪的刑事诉讼模式在实践操作中应该予以改进,即原则上对犯罪嫌疑人统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拘留,不逮捕,按照刑法上限判决徒刑并按照上限宣告缓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在事故发生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事故,能够与受害人达成赔偿与谅解协议,或者在无法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时能就全部损失提供担保,或者所购买的事故保险能够基本涵盖相关损失,就不应该再对其采取拘留或逮捕等羁押型的强制措施,而应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型强制措施并以宣告缓刑的方式来结束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1.
我国理论界通说认为,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两者相辅相成,既对立又统一,共同构成刑事诉讼目的体系。法院作为中立的审判机关,是刑事诉讼至关重要的环节,其也因此必定要担负起惩罚犯罪的目的,法院的中立地位和惩罚犯罪的目的,看似是相互矛盾的,实则惩罚犯罪是目的,中立裁判是手段,两者并不冲突。 相似文献
12.
《理论与改革》2016,(3)
作为社会学法学的集大成者,罗斯科·庞德提出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在学界盛极一时,该理论将法律视为社会控制的手段,视为一项社会工程,强调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别处,而是在社会本身。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伴随着"社会权利"成为主导的悄然过渡,亦是对现实社会里新型矛盾进行审视与反省的过程,它倡导正视人性中的合作性和扩张性,在发扬合作性的同时对扩张性予以适当控制。该理论对利益的内涵进行了新的诠释,强调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三者间的有效平衡,并给予社会利益以更高的权重。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以人性为逻辑起点,其终极关怀在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强调即使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也不应成为唯一手段。我国正值社会转型期,新矛盾和新问题不断涌现,多种利益关系亟待厘清,在法治中国的建设过程中,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体系是可资借鉴的理论成果。 相似文献
13.
未决羁押制度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冀祥德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3(3):32-37
英、美、法、意、日等国家的未决羁押制度融入了法治的理性,未决羁押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并在程序与实体上均由法律加以控制,从而较大程度地防止了对羁押权的滥用,对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权利给予了较为充分的保障。相比之下,中国的未决羁押制度已经越来越凸现出诸多的根本性缺陷,制度的借鉴与重构成为司法改革之亟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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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公共政策是政府进行应急管理的基本手段,应急管理中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有利于危机的化解。目前,我国应急管理中政策执行存在缺乏强有力的执行组织、社会参与不足、执行手段单一、问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必须建立高效统一的政策执行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整合执行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手段、加强执行问责,以促进政府应急管理中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相似文献
16.
付传军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6):75-78
刑事诉讼目的双重论没有能够准确地阐释现代刑事诉讼目的理论的本质特征,在实践中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后果。重构后的我国刑事诉讼目的仍应具有二元性,即在保障人权的同时,控制犯罪;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则需强调人权保障优先。 相似文献
17.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1)
刑事诉讼法律解释在我国研究起步较晚。与一般法律解释相比,刑事诉讼法律解释具有自己的特性,需要对一般法律解释学和部门法解释学进行适度的改造。刑事诉讼法律解释的主体、解释的对象、解释的程序和方法等,是刑事诉讼法律解释的要素,需要从实在法角度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证人免证权是刑事诉讼中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对证人作证义务的补充和限制。赋予特定刑事诉讼证人免证权,是为了克服片面强调证人作证义务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免除特定证人的作证义务远比国家强迫其作证从而获得个别的司法公正具有更高的社会价值。在我国确立证人免证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有着现实的可行性,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证人免证权制度。 相似文献
19.
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辩护作为一种诉讼职能 ,是刑事诉讼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现代诉讼控辩平等理念的主要支柱 ,是通过牵制控诉保证法院居中裁判的重要保障。辩护制度是由多种规范、法则、程序等因素共同构成的一个复杂的综合体 ,要完善辩护制度 ,则首先要对构成辩护制度的各要素进行研究、探讨 ,而后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