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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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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几年来 ,有关摄影作品侵权案件屡见报端 ,由于摄影作品的特殊性 ,极容易与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新闻作品发生竞合。本文试从摄影作品的含义、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入手 ,通过比较世界各国对摄影作品的相关规定 ,分别对职务摄影作品、委托摄影作品、新闻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具体分析 ,最终提出我国对摄影作品保护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特别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法律规则带来了新的挑战,著作权领域也不例外。网页作为互联网最为基础性的资源和工艺技术的产物,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艺术价值。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缺乏对网页的有效保护,应该对具备可版权性的网页赋予作品的地位,并且将其明确地纳入汇编作品的保护范围,从而在此基础上再对相关法律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只有具备法律属性的作品 ,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实质上是作品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现形式 ,而非作品的内容。同时 ,根据作品的法律属性进行分析 ,应将作品的标题等“边缘”作品纳入著作权的客体范围 ,给予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作品的时空性决定了作品的可续作性 ,作品的续作直接关系著作权人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 ,应由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保护。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没有直接保护作品续作利益的规范 ,间接保护方法无法达到保护续作利益的目的。由《著作权法》创设作品续作权应是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对网络作品内涵的揭示 ,对其多种形态及保护要求的剖析 ,来突出网络作品的独特个性及与一般作品之不同。该研究对澄清时下人们对网络作品的模糊认识十分有益 ,有助于对网络作品立法保护时分门别类 ,区别对待。因而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  相似文献   

6.
作品定性存在多重法律意义,回避视频截图作品定性问题的做法并不可取.将视频截图作为视频组成部分进行保护的做法违背了作品认定的基本逻辑.视频截图需要在个案中判断是否构成作品以及构成何种作品.满足作品要求的视频截图可能构成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在认定著作权归属方面,构成作品的录像制品截图和视听作品截图的著作权分别由录像制作者和制作者原始取得.  相似文献   

7.
数字环境下,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身份具有多重性,出现作者与作品使用者同化,甚至是数字技术与作者混同。与传统作品相比,数字作品精神权利客体具有虚拟性,其商业气息越来越浓,数字作品更容易被改动且不留痕迹,作者声誉保护还具有跨境特点,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发展也有利于保护作者声誉,提高作者知名度,甚至是保护读者利益,促进作者精神权保护。针对数字作品制作技术和数字作品传播技术给作者精神权利带来的威胁,首先应该从技术层面完善数字作品权利管理信息,保护数字作品作者身份及数字作品的完整性;其次,法律层面则应明确作者精神权利的司法管辖选择、法律适用,可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因特网条约》、Trips协议等规定进行应对;最后,面对数字技术冲击,应贯彻作者精神权利与公共利益平衡原则,既要保护作者精神权利,又要促进产品和信息的流动。  相似文献   

8.
秦涛诉搜狐一案被称为"中国博客著作权第一案",引发了博客作品创作者维护著作权的热潮,博客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也成为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对比国内外的相关立法、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应当强化集体管理、合理使用制度,建立默认许可制度,改善网站的自律性和制度建构以更有效地保护博客作品著作权。  相似文献   

9.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范围是广泛的,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科学作品的创作属科学技术社会活动领域;文学与艺术作品创作属文化教育社会活动领域,从法的调整上有各自的特点.科学作品的著作权与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相比存在着许多独有特点.  相似文献   

10.
论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是著作权法所要保护的一项重要客体,但何为合作作品,以及在实践中如何有效地对其认定并保护,一直以来就是法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要从法律上正确认定合作作品,首先要明确合作作品的概念及其特征,其次是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及其内部关系进行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现代建筑已经不仅仅是住所,而是凝结了设计者思想的作品,这种体现了建筑设计者独有艺术创造的作品在著作权法上被称为建筑作品,我国在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明确将建筑作品包括在作品的范围内。文章通过建筑工程领域的复杂法律关系,理清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主体,着重分析了建筑作品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特殊行使,已达到更深入的对权利人的理解和保护。  相似文献   

12.
我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对实用艺术作品均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实用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至今仍为空白。我国应结合国际公约、条约和国外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著作权法》中应明确规定对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3.
信上蕴含了“作品”“隐私”“财产”“文化遗产”等多种法律价值,因此,其在世界各国著作权法中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我国著作权法没有对书信予以特殊规定,其多属于文字作品及未发表作品范畴,不仅书信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难以适用,且其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期限、公众知识获取、隐私权等制度间的冲突亦不易协调。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我们应借鉴国外立法例把书信作为“特殊作品”予以规定,并专门构造其发表权制度,以协调其间的价值冲突。  相似文献   

14.
为了方便国际问的文化交流和保护,我国近些年对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做了多次修订。可见,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保护也在不断地加强。因此,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于传统文化著作权保护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毛笔书法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瑰宝。结合毛笔书法的艺术特性和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著作权保护的理论进行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15.
40多年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滥用就一直受人关注。法律赋予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广泛的权利,诸如音乐著作权协会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管理著作权的机构,更是具有了垄断的地位。虽然在许多的案例中,最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仍是胜诉方,然而这些案例却让我们深思:如何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何使得其权利滥用得到规制,如何保护作品使用者的权利,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有立法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纳入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但是在仔细探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著作权的概念和属性后,不难发现:民间文学艺术是产生于、存在于、发展于公有领域的智力成果,权利主体无法确定,不适合著作权法的设权保护模式。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著作权的概念入手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应由著作权法提供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是"保存"之意,应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办法拯救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相似文献   

17.
私人书信是一种物,所有权人有权依据《物权法》自由处分该信件,包括对私信的转让、抛弃、拍卖等,但是,大多数情况下私信原稿所有权人与私信作品的著作权人非同一主体,如果将私人书信作品类推为文字作品及未发表作品范畴,不仅导致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难以适用,且其与公众知识获取、隐私权等制度间的困境亦不易协调,因此,需要在个案中进行利益平衡。在制度设计层面,借鉴国外立法将私人书信作为“特殊作品”予以规定,并专门构造其发表权制度。同时,通过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来完善私信作品的保护,以协调其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8.
合作作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合作作品具有"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在实践中比较容易引发纠纷.从合作作品的概念与分类、合作作品的认定标准、如何确定合作作品作者的身份以及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几个方面对合作作品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试析自由软件及其版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由软件的“自由”体现为通过版权许可给予的自由 ,而不是自由得没有知识产权。也就是说 ,自由软件不是没有版权 ,它首先是承认软件的版权 ,即软件有原始的版权所有者 ,然后纳入自由软件的版权许可约束 ,使其在维持该许可条款不变的情况下 ,都有权复制、修改和发布软件及其衍生的工作。  相似文献   

20.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著作权归属是委托创作合同的重要条款。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关系到委托人著作权的取得、受托人义务的履行以及双方利益的平衡。在债权形式主义的背景下,委托人通过委托创作合同取得著作权属于继受取得。由于作品的无形性和著作权登记制度的缺失,受托人移转著作权依赖法律推定。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之日开始移转,委托创作合同的书面形式往往成为著作权移转的公示手段。但是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与受托人移转著作权的义务构成对价,并对法律推定的著作权的移转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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