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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行政处罚适用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适用的一个重要原则 ,是近几年来行政法学界讨论较多 ,分歧也较大的一个问题。自 1 996年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以来 ,已有诸多著述对这一问题作了研究阐述。行政法学界对于“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存在诸多不同的观点 ,综合起来 ,主要分歧在于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如何认定 ,而有一点是共同的 ,就是认为“一事不再罚”原则中所指“罚”应当是指行政处罚 ,也就是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 ,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对此 ,笔者认为 ,“一事不再罚”只是行政主体在实施罚款…  相似文献   

2.
行政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一事不再罚”原则,但其内涵尚未形成共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应当重复处罚,这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一事不再罚款原则”即对同一违法行为构成法条竞合后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款”原则是“一事不再罚”理论与行政处罚现状有机结合在《行政处罚法》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3.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有其特殊的内涵;借鉴 刑法罪数形态理论,可将"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即"一事")分为五类;不同种类的税务违法行为应适用不同的税务行政处罚;"一 事不再罚"原则适用也有例外。  相似文献   

4.
也谈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理论界关于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具体涵义尚未形成共识。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在实际操作中可遵循谁先发现就归该主体管辖,后发现者不再处理的原则。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反映了一事不再罚的精神和立法宗旨,但由于其范围的有限性,不足以全面解决重复处罚的问题。随着一事不再罚原则理论上的日益成熟,法律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内容将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对这一原则的理解至今仍存在较大分歧。深入理解“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具体涵义和适用规则,将有助于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6.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个人、组织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在我国,由于没有统一的行政处罚立法,人们对行政处罚的许多问题存在歧义。“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近年来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经常讨论的问题。然而,人们迄今没有对“一事不再罚”原则进行系统的论述。为此,笔者从下述几个方面论述“一事不再罚”原则,以求  相似文献   

7.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再罚 ,既是为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更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8.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尊严,就要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从而发挥其最大效能。  相似文献   

9.
现行执法和司法实践对于行政处罚中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存在标准不一和处断规则混乱的特点。为统一共同违法的司法适用和贯彻处罚法定原则,在借鉴德国和台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作为行政处罚实体法总则的《行政处罚法》应该规定共同违法制度。我国的行政共同违法应仅限于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违法;共同违法上处罚应采取对各违法行为人分别处罚而非共同处罚的方式;同时立法上也不应采取德国区分正犯和共犯的二元论模式。  相似文献   

10.
"一事不再罚"原则作为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已为我国法学界普遍认同,但如何理解和适用,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分歧,也暴露出该原则理论上的不成熟和迫切的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实现罚当其过,解决实践中的重复处罚、多头处罚问题,应进一步明确该原则的内涵,统一其适用原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涵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一个行政法律、法规的情况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两个以上行政法律、法规的情况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行为既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又违反刑法的情况。  相似文献   

12.
自《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一事不再罚"原则一直是行政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学术界,对这一原则的理解存在诸多分歧,最为突出的是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在实践中,不同地区对同样情况多进行不同处理。事实证明,对"事实上的一行为"与"法律上的一行为"的多元化理解以及相关立法的缺失导致了该原则在执法领域中的不统一,从而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交通管理秩序得不到有效改善。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该现象每况愈下。运用一事不再罚原则、比例原则、法律保留原则等有关法学理论,并结合北京地区、台湾地区的具体实践,对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进行分析,为完善我国相关制度提出一己之见。  相似文献   

13.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其设立的宗旨在于规范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对这一原则的理解至今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相似文献   

14.
交通违法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处罚的手段达到更有序的状态,作为行政处罚中的一种,应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违法处罚应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无论现场执法还是非现场执法,其处罚程序均要公正、公开,并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靠“电子警察”执法有利有弊。应区分行政处罚的手段与目的,人机结合,杜绝以罚代管。  相似文献   

15.
完善“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应当重视和正确处理三对关系,分别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关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系.在处理第三个关系中,还必须注意三个问题:正确理解和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灵活把握“刑事先理”原则;坚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针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制,必须同时结合上述原则和司法实践,具体研究其实际操作和运用.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处罚法》中虽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做出规定,但对其中"同一违法行为数"的认定,未进一步具体明确,因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领域,复杂、特殊形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单复数的认定,成为交警执法的难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首先可按照构成要件说,列举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再判断是否存在想象竞合、继续性违法行为、连续性违法行为、触犯多个选择性构成要件违法行为和数个不作为违法行为等类型的特殊、复杂形态并予以修正,最终确定违法行为数。  相似文献   

17.
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阻却事由之间的关系,是阶层犯罪论体系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对于数个、无数个自然行为,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阻却事由是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即行为符合构成要件时,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符合违法阻却事由而违法,极少数情况下符合违法阻却事由而不违法;而对于同一个自然行为,符合构成要件而推定违法与符合有效违法阻却事由而推定不违法之间是矛盾关系,可浓缩表达为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阻却事由属于矛盾关系。这可以为构成要件符合性不具有与违法性、有责性同样的独立阶层体系地位提供一种论证。  相似文献   

18.
构成要件理论,是指关于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有责的行为的理论。目前大陆法系关于构成要件理论的学说主要有行为构成要件说、违法类型说、违法有责类型说等多种学说,不过这些学说均有一定的缺陷。故意和过失应当既属于构成要件的要素,也属于有责性的要素,它们本质上仍然属于责任的范畴。  相似文献   

19.
交通违法累计记分是交通违法处理中一种常见的行为。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该行为的性质争议颇大,实践中其面临着救济缺失和"代扣分"产业猖獗两大难题。如何确定违章记分行为的性质?通过分析累计记分制度的法律构造可知,将其法律属性界定为行政许可监督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等是不恰当的。交通违法记分应定性为一种行政处罚,且是交通行政处罚的并列主罚。据此理解展开制度建构,有助于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和诉讼救济,进而推动行政处罚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法律责任豁免是教育惩戒得以实施的前提.教育惩戒的违法阻却性可以从法秩序的统一性和违法阻却事由两方面来判断,认定为职务行为、权利义务行为或正当业务行为.当教育惩戒符合主体适格、目的合法、过罚相当、程序正当四要件时,豁免法律责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后,应进一步对正当教育惩戒豁免法律责任作相应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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