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何虹 《行政论坛》2011,18(3):66-69
我国政府关于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规定存在"三个安全一个稳定"的信息不确定、免予公开情形界定不明、免除公开事项具备了无限扩大的可能、缺少对政府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的排除等问题。对此,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需要确立"推定公开"原则并限制和说明"三个安全一个稳定"信息,界定政府信息免予公开的情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效力,增加对"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免予公开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面前,有一道天然的难题一一如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20年前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时候,社会各界对于信息公开还没有形成如今日一般的共识,因此保密法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档案法、统计法等法律在立法宗旨上就缺乏公开的概念。在条例实施后,划出信息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红线,便成为实际操作中无法回避的当务之急。保密审查机制是红线  相似文献   

3.
付音  于国红 《学理论》2010,(3):33-34
通常情况下,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界限明显,对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来调整;特殊情况下,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存在兼容,对该类秘密信息的管理保护需要遵循特殊原则。  相似文献   

4.
从各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来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大家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务例>(以下简称<条例>)虽然没有在条文中明确这一基本原则,但是从<条例>的立法目的、立法过程中的相关说明以及<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制度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仍然是坚持这一原则的.  相似文献   

5.
王瑛 《学理论》2012,(18):72-75
主动公开信息的行为具有有限的可诉性,应从程序上保障第三方救济的权利。被告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举证应允许被告补充证据;对于信息不存在的证明,原告应该提供信息存在的初步线索。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可以借鉴美国的"秘密审查模式",进行不公开单方审理。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司法认定,应基于法益判断进行利益衡量,以使申请人权利与第三方隐私权、商业秘密、国家保密权等权利达到相对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国家安全例外是信息公开法公开例外的一种。国家安全例外可以细分为国家安全、国家防卫、国际关系和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国家安全例外的保护机制有损害测试、公共利益测试、部长否决权制度、存在与否机制等。我国应在未来的信息公开法中对国家安全例外进行立法,通过严格界定国家安全,引入损害测试、公共利益测试和存在与否机制来对国家安全例外进行周到保护,并同时实现信息公开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7.
世界上许多国家部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使之成为本国政务公开的基础性法律保证。近年来我国也开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尝试与研究,  相似文献   

8.
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是一个理论和现实层面的紧要命题。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中英两国例外信息的界定方式、保密审查规制、保密内容甄别、审查工作流程和救济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比较分析,提出提升信息公开立法层次,构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采用列举方式界定例外信息,有效约束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设立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在美国,"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都属于依法不公开信息,后者指虽然不符合定密标准但一旦公开却可能会造成损害或潜在损害的信息。"9.11"事件发生后,小布什政府高度重视"敏感信息"保护,全面提升美国"敏感信息"保护政策。但是"重保护、轻规范"却导致"敏感信息"管理的混乱。因此,奥巴马政府上台之后,对"敏感信息"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显著效果。其中一些有益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0.
曾军平 《团结》2010,(3):30-32,45
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性文件的推动和影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最近国土资源部等30多个中央部委“晒账本”就是很好的例证。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所存在缺陷,我们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  相似文献   

11.
国外政务公开立法体现出政务公开的主体宽泛、内容丰富、方式全面、程序明确、救济途径清晰的特点。我国政务公开总体上是制度供给不够,体现在制度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我国的政府政务公开制度构建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理念及经验。  相似文献   

12.
杜学文 《理论探索》2011,(3):115-11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阳光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信息公开对各级政府尤其是对基层政府而言绝非易事。目前,一些基层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空"、"假"、"慢"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些官员对公开政府信息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存在一些盲区,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着误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监督。因此,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要提高基层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建立、完善和全面实施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大公众对基层政务的参与和监督。  相似文献   

13.
新律师法在律师保守职业秘密规定上既有明显进步,又存在一定缺失。其进步的方面为:将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规定为职业秘密保守的范围,将秘密所属主体从委托人扩展到其他人,废除了隐瞒事实、隐瞒证据的规定。其缺失表现为:律师保守职业秘密单纯强调义务的价值倾向没有发生变化,对律师保密例外范围界定模糊。鉴于新律师法的缺失,有必要建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律师保守职业秘密规则。  相似文献   

14.
法律的制定实质就是利益的平衡与分配。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如何妥善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界定公开与不公开的范围,是各国立法的一个难点。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利益冲突源于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各利益主体对利益的追求。这些冲突包括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公共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信息公开中的利益冲突直接表现为信息主体因权利享有和限制不同而导致相应各方利益的冲突。在信息公开制度中,对不同的利益进行平衡,主要依据的原则和方法是:权利平衡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和正当程序的保证。  相似文献   

15.
回颖 《行政论坛》2011,(6):100-106
透明原则随着信息社会的逐渐发展,越来越成为现代民主社会一个重要的基本特征,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被确立为宪法性原则。这一原则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则体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欧洲从其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从经济共同体逐步向政治一体化过渡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探索与完善有关共同体或者是欧盟层面的信息公开制度。欧盟通过一系列立法逐渐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为其宪法性条约中的透明原则以及相关的一系列制度设计。欧盟的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国刚刚起步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具有非常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6.
公开和秘密本来是一组相互对立又相互排斥的概念。既然是公开的,就不是秘密的;秘密的一旦公开,也就不成其为秘密了。然而正像世界上存在着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一样,公开的秘密——这个信息王国里的怪胎,也一直存在着。所谓公开的秘密,一是本来是秘密的,因为保密网不健全,“跑、冒、滴、漏”,一传十,十传百,变成了公开的秘密;二是本来不是秘密,某些人出于某种目的,遮遮掩掩,弄成了“秘密”,结果也还是公开的秘密。把不是秘密的乐西弄成公开的秘密,目下经常可以遇到。宁  相似文献   

17.
国家制度及有效执行事关国家兴衰。历史经验表明,国家制度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膨胀,如果不加以管理,将损害国家治理的有效实施,造成严重后果。以国家制度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是古今中外国家治理的重要经验之一,也蕴含着重大教训。要汲取历史智慧、增强历史自觉,参考国际经验,直面国家制度体系底数不清、获取不便、体系不完善等现实问题,更加有效地推进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必要支撑。  相似文献   

18.
在经历了长期发展的过程后,西方国家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政府诚信制度。其中,宪政是政府诚信的根本制度保障,此外,还有一系列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政府诚信的制度,如选举制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税收制度等。西方国家的政府诚信制度是西方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对于正处于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国家来说,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9.
通过收集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31个省级政府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描绘出自2008年至2015年我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实施历程,并从中发现当前制度实施面临着严峻形势,即公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迅速增加,而行政机关同意公开的比率却持续下降,不同意公开多因难以操作,引起申请者不满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数量增速极快,信息公开收费制度也有闲置的风险。今后应加大监察力度抓好关键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编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对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进行优化完善,并对收费制度做出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20.
信息公开是实现权力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民众知情权的基本保障,是媒体自由的必要条件,信息公开构成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美国、日本、韩国等许多国家均通过立法规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中国目前规范信息公开的法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民众观念及法律规范方面,中国信息公开都存在亟待完善之处。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公开问题,从多方面完善中国的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