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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慈善组织商业行为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学界和现行法律仅关注了慈善组织自身开展的商业活动,并未涉及合作开展的商业行为以及间接商业行为。间接商业行为包括积极投资行为和消极投资行为。积极投资行为有可能危害市场正常秩序,因此应当对慈善组织和附属机构的这类行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予以规制。消极投资行为属于正常投资行为,法律应予以积极保护。  相似文献   

2.
公司转投资是指以公司为主体,由公司相应意思机关作出决议或决定,由公司执行机关实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投资于其它企业的法律行为。由于公司是由股东投资依法组成的,所以相对于股东投资组成公司的投资行为,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的投资行为,在理论上称为“公司转投资”,它是公司的资本运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2条对公司转投资问题作出了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  相似文献   

3.
社会公众对财富增长的巨大渴望和狭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社会公众的正常投资方式,催生了地下金融期货交易案件的出现。地下金融期货交易行为应当由刑法加以规制。目前可以将这种金融期货交易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或合同诈骗罪。  相似文献   

4.
行为金融理论与证券投资策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健 《工会论坛》2007,13(1):83-84
行为金融理论的主要理论基础是期望理论、行为组合理论、行为资产定价模型、羊群效应模型;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选择和采取的主要的投资策略是:反向投资策略、惯性交易策略、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以及捕捉并集中投资策略。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对企业社会责任日益上升的关注度,社会责任投资作为与企业社会责任紧密相关的投资方式在我国已有了一定的认识与初步的实践。参考国外已较为成熟的社会责任投资情况,可以明确了解到这种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的投资方式从长远角度来看优于传统的投资方式,但这种优势在我国却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政府针对社会责任投资的规制行为存在着规制行为方面和制度方面的问题,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特殊角色使得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责任投资的发展及效果。本文深入分析了问题发生的原因,旨在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长效规制机制,目的是使社会责任投资——这一新兴、高效、有益的投资方式在我国得到蓬勃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资本回流农业具有必然性与长期性。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持续投资农业,有助于农业的繁荣兴盛。从工商资本负责人的角度,基于计划行为理论,构建工商资本持续投资农业的意愿影响因素模型,并借助结构方程模型展开剖析,发现:在工商资本持续投资农业的意愿模型中,最为关键的要素是工商资本负责人的行为态度和知觉行为控制,而主观规范要素影响不显著;行为态度下,工商资本负责人对"获得社会认可""回报家乡"和"获得政策支持"的态度越正向积极,就越能够影响其持续投资农业的意愿,"获得社会认可"和"回报家乡"的影响大于"获得政策支持"的影响;知觉行为控制下,工商资本负责人对于获取外部政策支持和内部资源禀赋、投资能力的感知会影响其持续投资意愿,其中内部控制对于持续投资意愿的影响最大;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这两个要素还可以通过态度间接影响工商资本持续投资农业的意愿。应建立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筛选机制,开展工商资本负责人培训工作,推动政府扶持政策转型,增进村级组织的服务作用,帮助工商资本获取社会资本,以增强工商资本持续投资农业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7.
作为国际金融法领域中的法律规制对象,高风险金融交易这个概念,是指以信用违约掉期、风险投资行为、对冲基金投资行为、金融衍生交易行为为代表的从事高度风险的金融投资行为和交易行为的统称。高风险金融交易具有行为强杠杆性和结果高危害性。从国际法视角看,对高风险金融交易的法律规制是一国主权的体现。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规制的国际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组织和巴塞尔委员会在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规制的国际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个人投资三个部分。个人投资所占比重小且往往被人忽视。本文试图从个人投资的内涵、个人投资的状况、个人投资的目的、个人投资的过程以及决定个人投资的因素等方面对个人投资行为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我国基金会应在合法安全的基础实现基金财产的保值增值,如何投资是基金会的重要课题。实践中,大多数基金会不愿投资、不善于投资、投资失误乃至违法投资等行为损害了基金财产。问题的症结在于基金会非营利性的定位、财产所有者的缺位以及投资决策体制的混沌等。因此有必要从细化基金会投资原则、理顺基金会投资体制、明晰理事投资义务标准等方面来解决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10.
对于转型期的国家来说,企业的产能过剩和政府干预关系密切,政府干预一直被认为是影响企业行为的重要因素。由于晋升机制的存在,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希望企业不断进行投资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此,很多企业希望通过借助政策优惠这种非生产行为谋取额外收益,然而类似的寻租行为却容易造成企业跟随政策导向进而投资过度,导致企业产能过剩,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基于此,本文试图分析地方政府干预对企业投资和绩效的影响,探讨解决企业过度投资的相关建议,为我国供给侧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1.
台商投资权益工作事关两岸关系发展大局。大陆现行台商投资权益保障规定提供了台商投资权益保障的行为依据,在保障台商投资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两岸关系发展新形势下,大陆现行台商投资权益保障规定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本文分析了大陆现行台商投资权益保障规定存在的五个方面缺陷,并就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的修订,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增加农业专用性资产投资是稳定投资者农业经营行为、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途径。对贵州省两个调查案例的分析表明:农业专用性资产投资形成的沉淀成本,有效将投资者套牢在农业经营领域,促进了农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也有助于与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专用性资产对产业链各主体的辐射带动效应。结论的政策含义在于,通过投资奖补、项目扶持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增加农业经营的专用性物质资产、人力资本、品牌等投资,有助于推动贵州农业高质量发展,但同时要防范解决专用性资产投资不对称可能引发的"敲竹杠"行为。  相似文献   

13.
随着市场的演化,投资正成为普通人的日常经验,而投资的观念也开始改变我们对其他经济行为以及整个社会过程的认识。从人力资本投资角度出发,无论生产、消费还是储蓄都可以被重新解释为投资过程的不同环节,从而将整个社会过程变成了投资过程。投资需要理性,而投资理性是通过对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计算发挥作用的。这种计算会突出可衡量结果的优先性,而由于需求的满足难以衡量,它在投资决策中的重要性就不断下降。传统上,国家的职责在于满足社会的福利需求,且这本身就是有价值的。而从投资理性出发,只有当国家的需求满足行为能够带来其他可衡量收益时才是有价值的。基于这一逻辑,当代国家纷纷开起了以社会投资为名的福利改革,逐渐将自身重塑为一种投资型国家。  相似文献   

14.
资产价格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产价格可以通过改变受到影响的人们的行为方式 ,从而对实体经济产生广泛的影响。文章考察了资产价格变动影响投资和消费的主要途径 ,同时也结合实际 ,分析了资产价格对投资和消费的影响程度 ,相应得出了资产价格如何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当前,国际投资仲裁体系由于过度干预国家主权,因而面临着正当性危机。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中采用的裁量余地原则能够较好地平衡国家主权与人权保护之冲突。目前国际投资仲裁庭对国家规制行为的审查标准不一,进一步影响到投资仲裁体系的正当性问题,因此,可以引入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中的裁量余地作为对国家规制行为的审查标准,同时辅之于比例分析,以解决投资仲裁面临的正当性危机,这将会减少对国家主权的干扰,因而在政治上更加能够容忍。  相似文献   

16.
证券投资本质上就是关于信息的处理和博弈过程,在证券交易市场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是一种交易欺诈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不仅破坏了证券交易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不知情且不特定的投资人的利益,从而削弱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使证券市场逐渐低迷。故有必要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进行规制,从立法和监管两个角度,如完善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法律制法规和构建多元化的证券监管体系,从而净化证券市场环境,强化投资者保护。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各国主权财富基金的数量和资产规模都在不断扩大。鉴于主权财富基金具有浓厚的政府背景,再加上其投资活动缺乏透明度,投资接受国对其投资行为持谨慎态度。考虑到本国政治、经济安全,接受国纷纷开始加强对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活动的监管。在阐释全球主权财富基金监管的缘起、重心及其发展趋势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8.
随着自然人投资能力的增强 ,单个自然人独立投资设立较大规模企业成为可能。重要的是建立相关的制度 ,从规范一人公司的行为 ,保护公司相对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投资者的羊群行为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导致股票市场剧烈波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它不仅引发了巨大的股价泡沫,使市场运行效率低下,而且也使得市场系统风险不断增大,股市由此而变得脆弱。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到底如何,它们之间是否也存在羊群行为,本文为此在理论上作浅谈探讨。  相似文献   

20.
公司转投资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损害公司相关者利益;也可以最大限度实现公司人格,拓宽公司盈利空间。新公司法从投资对象和投资数额两个方面对其加以限制,但是没有规定违反限制转投资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违反对象限制转投资应认定为无效行为,而违反公司章程对数额限额的转投资应认定为有效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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