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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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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成员权益的侵权责任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集体所有权受到侵害时,为了确保被侵权的集体及时行使侵权责任请求权,应当建立各集体的侵权责任请求权行使的代表制度、代位诉讼制度和诉讼支持制度。所有权被侵害的集体提起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请求的,应当按照有利于维护被侵害人权利实现的原则适用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法律。侵害集体所有权与侵害集体成员权益是密切联系而又相互独立的民事案由,侵害集体成员权益是指侵害集体成员在集体所有权行使过程中的共益权和利益分配的自益权,不同于集体成员独立享有的财产权,应有不同的类型划分。  相似文献   

2.
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但股东的权益也可能因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受到侵害。在公司权益受到他人不法侵害时,由于股东是公司利益的终极所有者,其权益必然会间接受到侵害。在实践中我国已经允许,股东因公司利益受到控制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当行为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形式的诉讼,在公司法律制度上称为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本文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农村地权制度中的农民集体成员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农村地权冲突的部分原因在于农民集体成员权制度缺乏科学的法理基础。为解决农民集体成员权争端,应将农民集体成员权制度建立在民事法的基础上。建立在民事法基础上的农民集体成员权将会对农村地权冲突的解决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建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论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和滥用制约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最终能够保障股东的权益。但是股东派生诉讼制度面临着激励与滥用的矛盾,对该制度设计时既要激励其诉讼,又要防止股东滥用派生诉讼权利。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新公司法的规定,探讨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和滥用制约机制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5.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已不可避免,但不论是在学界或是实务部门中,对这一制度的准确内涵认识比较模糊.本文通过对一起合资公司股东侵害公司权益案一、二审判决的质疑及评析,并通过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比较,对此加以明晰;同时本文还探讨如何确定股东派生诉讼当事人地位,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相关程序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权益随时都可能受到侵害。法律应提供顺畅的司法救济渠道,使遭受侵害的小股东能够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对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可提起撤销、无效和不存在之诉,对违反忠实义务的控股股东可提起民事赔偿请求之诉,必要时还能够提起公司解散之诉。诉讼中应采用倒置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7.
金融机构自身的法律特性与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模式使得金融机构董事的信义义务显现出扩张的趋势,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公司合同理论共同构成了这种义务扩张的逻辑基础.我国立法对金融机构董事责任的规定大都仍未超出信义义务的解释范围,需要将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作为完善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的司法实现途径.构建派生诉讼的具体制度时也...  相似文献   

8.
股东针对违法董事提起直接诉讼的制度.虽突破传统法律理论.却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董事对股东义务范围的确定与股东直接诉讼有着密切关联,对该义务范围的确定应采取基本原则与行为列举相结合的方式.而股东对董事提起的直接诉讼应主要限于董事对股东自益权侵害的情形.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缩小了董事的义务范围,出于理论周延和公司治理的需求.应对该义务范围作扩大解释.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派生诉讼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公司法》第 1 1 1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但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职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之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害时 ,股东是否亦有权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我国法律没有做出规定。对此 ,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了派生诉讼制度 ;而大陆法系国家称为股东代表诉讼 ,即当公司怠于追究侵害公司权益的董事责任时 ,由股东为公司提起追究董事诉讼 ;我国有些学者称之为代…  相似文献   

10.
《个人信息保护法》增设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需要同时满足违法处理个人信息与侵害众多个人的信息权益的条件。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有权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相关主体提起公益诉讼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包括强制履行法律规定满足受害人相关权利的其他义务。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不影响受害人提起私益诉讼维护其自身利益,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启动无需个人信息私益诉讼前置。侵权人承担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其承担相应的刑事与行政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及权利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被害人是指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在国际范围内,日益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正成为当代刑事诉讼发展的一大趋势。因此,一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被害人诉讼地位、诉权保障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权益予以保护的实际状况,是衡量该国刑事诉讼活动是否文明、公正、民主与科学的重要标志。我国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显加强了对被害人诉讼权益的保护,一规定被害人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相应增加被害人一系列诉讼权利。新刑诉法实施后,司法仍关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  相似文献   

12.
我国控制股东违背诚信义务已有诸多表现,海外法律对此有各种防范、救济规定,我国公司法虽然亦有相关规定但存在诸多问题。我国对控制股东违背诚信义务的防范应当修正控制股东表决权、赋予少数股东法定权利,救济制度和措施包括股东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以及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论述了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升级为新时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若干重点问题。本文指出:农村土地的二元产权结构符合现代社会财产归属和财产利用相分离的普遍现象和内在规律,具有时代生命力,新时代农村产权制度必须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承包经营。本文分析了现行农村产权制度需要改革的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强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以改变目前较为普遍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弱化和虚化,即确认农户的成员权、扩大集体经济组织决定集体土地事务的范围和自主权、农户家庭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后回归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议在土地征用、农民集体组织收益权、流转土地上的特殊权益上逐步落实农民的土地权益,即严格限制土地征用范围和改革现行征地的方式和标准、农民集体组织自主决定农户家庭承包权有无对价和有权分享土地征用收入与流转收益、流转土地不被强制执行和农户有权基于生存需求收回流转土地。本文认为,农村土地价值是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国家立法机关应在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兴利除弊构建新时代农业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14.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于农村集体产权,但一直以来由于产权归属不明晰、权与责不明确、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农民权益受到了损害,这也给农村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利益的分配机制,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成果。  相似文献   

15.
限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带来的问题与改革路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认为国家现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是限制流转。带来的问题是:违背了物权平等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阻碍了农村土地的资本化、市场化进程,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相关法律规定因比较原则,漏洞较多,容易被规避;限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定与现实相距太远;造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小产权房"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量非法流转,使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混乱,影响交易安全,也给司法实践带来困难。改革路径是:落实物权平等原则,让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删除《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出租的规定,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规定,为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本化、市场化扫清法律上的障碍;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则,搭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形平台,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增值收益;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和用途管理。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对集体所有权的规范沿袭了我国原有立法的规定,但集体所有权存在性质模糊、主体不明的固有弊端,在物权法框架内解决此问题,要把集体改造为集体法人,由集体法人享有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组成集体法人的权力机关行使集体所有权。这种方案实现了立法的衔接,更好地贯彻了集体所有制建立的目的,并且最大限度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7.
试论侵权行为的构成牛兴联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形式多样,表现各异,难为定义。《民法通则》第126条叙述为:“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法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们对于人身权、财产权一般都是从民事权利的意义来理解的 ,而在行政法上 ,行政相对人作为人身权、财产权的享有者 ,其履行义务的对方并不是民事主体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所承担的相应义务较为特殊 :行政主体不得以行政权力加以侵害 ;行政主体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加以保护 ;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确认并授与这些权利 ;行政主体要保证公民一方这些权利的实现等等。行政主体对应义务的多样化 ,实际上已反映了公民一方作为民事主体在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财产权 ,在行政法领域已成为行政相对人具有行政法属性的人身权、财产权 ,两者具有差别。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可以表现为 :人身、财产不受行政权力非法侵害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对行政主体非法侵害人身、财产的抵制权利 ;人身、财产利益的取得权 ,人身、财产受行政主体保护的权利 ;行政契约权 ,人身、财产权益受行政权力违法侵害后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等等。正确认识和掌握这种差别 ,十分有利于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有效实现和保护  相似文献   

19.
破产民事责任是指企业法人高管及其相关人员对违反破产法规定的义务,导致企业破产或损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破产管理人作为诉讼相对人。民事责任赔偿金应当纳入破产财产统一分配。  相似文献   

20.
基于维护公司少数股股东的权益这一共同目标,发源、发展并完善于英美法中的股东直接诉讼法律制度与股东派生诉讼法律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借鉴、移植.本文首先对这两类股东提起的诉讼的法律规定作了分析,然后指明了二者体例设计的原因以及内容设计的原因及所蕴含的理念.并结合我国公司发展趋势,建议我国的股东提起的诉讼法律制度应基本上按照英美法的股东提起的诉讼法律制度来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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