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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哈特法律思想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郑强 《中外法学》1997,(1):111-114
<正> 当代英国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1907年生),以他精湛深刻的法律思想饮誉西方法理学界。本文试以比较的方法分析哈特的法律思想与古典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学、社会学法学以及前苏联维辛斯基法学的主要异同,并归纳哈特法律思想的几个特征,以就教于学界师友。 哈特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其法律思想是对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 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著名代表人物奥斯丁的法律思想,在哈特看来,由三个相互联系但又可以分开的基本内容所构成:第一,法律的定义;第二,划分法律和道德,区分实在法与理想法(正义法);第三,关于一般法理学研究的范围是分析实在法的共通概念的观点。哈特  相似文献   

2.
边沁将功利主义运用到法学研究里,提出了功利主义法学思想,对自然法思想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其之后的继承者也将这个思想扬弃,在分析实证主义鼻祖奥斯丁这里,其许多思想仍采用功利主义法学观点引用到分析实证法学里面,作为分析实证主义杰出代表人物,哈特更是继承并发扬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观点,本文试从这个角度出发来挖掘哈特的功利主义法学思想,以便更好的理解哈特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相似文献   

3.
张延祥 《北方法学》2017,11(6):112-119
在意义与真理的问题上,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是批判指涉主义与逻辑完美主义的。在法理学探讨中,德沃金援引维特根斯坦,是因为德沃金在根本上认同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与此相对,哈特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援引,仅仅是对其著作中某些孤立语篇的认同,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误解。哈特引用他们,只是借助他们来指出无形的规则是存在着的,哈特本人采取外在视角的方法来对规则进行客观中立的描述,显然与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是水火不容、尖锐对立的。  相似文献   

4.
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纪法理学经典著作之一,该书是哈特在和富勒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数次交锋后的总结,集中体现了哈特的法学思想。本文依据二战后分析实证法学面临的困境以及哈特和富勒的论战为背景,在精读《法律的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哈特对于分析实证法学的贡献并提炼出他的法学思想,以期能够更好的理解此书的内涵。  相似文献   

5.
新分析法学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形成的现代西方法学派别之一。其首创人是英国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赫伯特·哈特(Herbert L.Hart,1907—)。他的主要著作是:《法律的概念》(1961)。其他有《法律·自由和道德》(1963)和《惩罚与责任》(1968)等。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法学界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新分析法学派的形成和发展,是同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以哈特和美国哈佛大学法理学教授富勒(Lon Fuller,1902—1978)为主要代表的长期论战不可分的。这一论战的实质是西方法律哲学传统中自然法学说和法律实证主义两大派之争。富勒与哈特二人的观点分别代表了两派。  相似文献   

6.
目次引言一、哈特论开放结构二、哈特的语义理论三、哈特对形式主义的抨击四、哈特论自由裁量权五、哈特评规则怀疑论六、后现代法学对意义中心的解构七、富勒对哈特语言观的批评八、莱昂斯对哈特开放结构理论的批评结论  相似文献   

7.
论战中的哈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所周知,哈特(H.L.A.Hart,1907—1992)是英国著名法学家,二战后新分析法学的首创人和旗帜。哈特出生于犹太家庭,曾先后在牛津大学学习古代史、哲学和法律。后长期任衡平法大律师,二战后开始执教于牛津大学。1952年哈特接任古德哈特  相似文献   

8.
哈特作为二十世纪西方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他在西方法理学界被普遍认为是法律实证质疑的最高水平。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中提出的各个问题都成为了西方法理学界研究的重点对象,但在我国对他的研究大多停留在总体的评介层面上,缺乏对其子问题的重点研究。本文将围绕哈特自由裁量理论的构建、德沃金的批判以及哈特的回应,展开关于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哈特是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其创立的以法律规则论为核心的实证主义法学在法理学界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我国法理学界多是基于民法法系制定法传统去研究哈特法理学,忽视了哈特法理学诞生的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的背景,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误读了哈特的学说。哈特的法律规则论实际上是对普通法产生、发展、运作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得到的产物,其"规则"概念所指向的对象迥异于民法法系中"法律规则"这一概念所指向的对象,而是指普通法的法律发现和法律论证过程。厘清哈特学说的真正对象,才有可能恰当地理解哈特的学说。  相似文献   

10.
哈特的法律语言分析方法源于弗雷格的语言哲学观、罗素的日常语言哲学观、维持根斯坦的语言哲学观。哈特从法律语言的简洁性、法律语言的中性化、法律中抽象术语的释义法等三个方面继承了边沁、奥斯丁的法律语言观。哈特的法律语言观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坚持法律语言使用的具体性和日常性;第二,反对法律范畴的定义,主张采用描述的方法;第三,注重法律语言的精准性、反对法律语言的模糊性。  相似文献   

11.
我国学界流行观点认为哈特“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和“太邪恶的法律不能被服从”的观点具有很强的自然法色彩,与哈特作为实证主义者所主张的分离命题相背离,因而他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是自相矛盾的。对哈特法律-道德观之融贯性的辩护建立在其对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的区分之上。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存有四个面向,即历史因果性上法律与道德内容的重叠,法律与道德概念上的分离命题,对法律的道德批判和道德的法律强制。“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强调法律与道德在事实与内容上的联系,其与两者在概念上的分离并不矛盾;哈特反对把道德作为法律的合法性标准,但不反对将道德视为法律的评价性标准,因此上述两个批评错在混淆了问题的不同面向。批判道德哲学与自由主义是哈特的重要底色,贯穿了他的法律-道德理论;哈特坚持“法律是法律”,但又对法律及其实践在道德上始终保持着审慎的态度。哈特的分析法哲学家和自由主义理论家的双重身份是互相支撑的,他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是自洽的、立场鲜明的。  相似文献   

12.
哈特"法律规则说"的提出是继承了边沁、奥斯丁等人分析实证主义传统,坚持法律与道德两分的"分离命题".他也受到奥斯汀和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影响,将日常语言哲学引入法学领域,并且吸收哲学中的解释学方法.至此为"法律规则说"的建构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鉴于该学说的哲学立场对于研究哈特法律思想以及挖掘学说的理论贡献和现实意义均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意义,因此主要探析其理论建构的哲学立场.  相似文献   

13.
张浩 《法制与经济》2013,(12):37-39
法律体系自治性是哈特法律理论的核心命题。为了证明其合理性,哈特运用分析和描述的方法,提出了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相结合的法律体系自治性理论。但通过对于其法律体系自治性中支撑性概念——承认规则的分析后,发现哈特想要证明法律体系自治性的目的并没有达到。  相似文献   

14.
本文通过对哈特《法律概念》一书中承认规则的界定及其性质的阐述,说明哈特所提出的承认规则的局限性,即其与理性建构型法律进化模式之间的矛盾,这使得承认规则适用的普遍性受到质疑。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哈特著作《法律的概念》的解读,试对其法律思想中有关法律的概念进行探索,并通过分析哈特对奥斯丁的批判,比较了两种版本的法律实证主义对法律内涵的诠释。  相似文献   

16.
<正> 在当代英美分析法理学的范围内,英国法学家哈持(H·L·A·Hart 1907-1992)的法律概念分析模式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世纪上半叶,面对英国传统分析法学日益增强的“话语”霸权和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极具刺激的“边缘”挑战,哈特试图运用日常语言分析的叙事策略,将法律概念分析的传统模式转换为现代模式。这种重构一方面拓展了法律概念分析的理论空间,另方面亦将英美乃至西方法理学的思考导入了更为深刻的理论探讨。笔者认为,探究哈特的理论建构及其历史定位,对于把握现当代英美法理学中心话语的变化脉搏和推进我国法理学的研究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再认识——哈特国际法学思想述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介绍了哈特关于国际法的法律性质的论述,着重通过剖析义务与制裁、义务与主权、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关系来揭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相似性,最终得出结论:国际法是法,但只是约束力不及国内法的“原始法”或“弱法”.作者认为,哈特的这一观点反映了国际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它是对凯尔森观点的“否定之否定”,发展了分析法学派的理论.  相似文献   

18.
多数关于哈特的介绍和研究都普遍地将其定位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认为其一以贯之的理论努力拯救了西方(英美)的政治哲学和法哲学,同时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推至一个前所未有的巅峰。这种评价本身难以摆脱各自见仁见智的成分,所以笔者不想也无意对此问题做过多评价,但有一点必须提及的是:由于哈特与其他学者的多次论战及这些论战产生的广泛影响,  相似文献   

19.
余俊 《现代法学》2011,33(4):41-48
作为一种司法改革举措,民间习俗在一些法院中得到运用,民间习俗对国家司法的影响力也就成为需要法理论证的问题。在中国语境中反思哈特与德沃金关于此问题的观点,他们的思想仍有许多启发作用。哈特通过承认规则塑造了习俗的有效性,而德沃金则通过权利原则将习俗引入国家司法。尽管哈特与德沃金意见有所分歧,但他们从不同视角提供了习俗进入司法的实践方法。  相似文献   

20.
哈特试图以法律的规则学说取代奥斯丁的法律命令理论,这一理论努力的背后所隐含的正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深刻且基本的问题意识。通过分析哈特对奥斯丁的批判,我们比较了两种版本的法律实证主义在法律的存在方式以及检验法律的标准这两个问题上给出的不同回答,在此基础上提出,哈特的规则学说并没有能够真正地取代奥斯丁的命令理论,规则与命令所表明的可能是法律存在方式也即法律与社会生活方式联结的不同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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