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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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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商治理: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论坛》2017,(2):32-39
以民主选举为重心的村民自治面临三个问题:一是村民自治从参与到选举的扭曲,村民自治变成村官自治,民主的本质被掏空;二是精英牟利和民众权益被损害,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目标遭破坏;三是以民主选举为重心带来精英主政以及"封闭式决策",造成村级决策的合法性脆弱。以协商治理为重心的村民自治的比较优势在于:一是以协商治理为重心更能体现村民自治的民主本质;二是协商治理更能促进村民自治中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合法性;三是以协商治理为重心的村民自治提升民众的政治效能感,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一是要搭建日常协商治理的平台和载体,二是要加强农村协商治理的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三是要提升民众的协商治理意识和能力。唯其如此,才能促进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2.
中国两千多年的农村治理大致可分为:"专制—准自治""集权—科层控制"和"村民自治—乡政村治"三个历史阶段,与此对应形成了传统社会农村"准自治"、高度沉降农村"科层控制"、改革转型农村"乡政村治"三种村治模式。就本质而言,传统村治模式均带有浓厚的人治特征。法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有效的治理方式,法治村治乃是中国村治的发展趋势,微权清单"限权、定责、保利"的法治逻辑为建构法治村治提供了有效进路。浙江N县制定推行"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通过"清权划界、配权定职、晒权明规、行权保利、制权督责"五环节运行实践,生成了微权清单式村治,其对开启村治法治化的未来模式具有重要参鉴价值。  相似文献   

3.
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的"共栖"是精准扶贫背景下国家权力以项目资源和官员下派等方式整合进入乡村带来的乡村社会治理变化。本文从"国家中心""社会中心""社会中的国家"三个视角梳理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以此作为解释"共栖"的理论起点。本文发现国家权力重新回归乡村社会对乡村基层治理产生了结构性影响,即国家权力下沉与村民自治并不是此消彼长的互斥关系,而是协调共生的"共栖"关系。乡村社会变迁并非单向过程,而是国家权力和乡村社会回应之间持续互动的结果。精准扶贫过程中贫困户识别和退出、产业引入和发展以及帮扶资源的分配和监督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内部发展,带来我国村民自治的新实践。"共栖"概念反映了我国乡村社会协调治理模式的探索,对村民自治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文章从权力分配的角度,比较分析了村民自治条件下广东省S村和Y村的村庄治理问题,阐述了村委会、村党支部和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三方的权力矛盾,以及村民自治与乡镇行政管理的冲突,探讨权力协调之策,探索乡村基层民主的更好实现。  相似文献   

5.
目前,学界有学者用"第三波"理论对广东等地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的实践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解释,但这种解释与实践探索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不够全面和深入。本文在重新检讨民主与治理割裂论、国家与社会脱节论、体制与制度紧张论等已有理论解释的基础上,重构解释村民自治陷入困境的新框架——"五权"结构平衡论,以此作为分析广东等地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的理论起点。基于广东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所形成的"一核主导、双重服务""政经分离""三元制衡""四权同步"等实践经验,对广东等地村民自治的新形式给予的理论定位是:从形式上看这种探索是寻求"五权"结构的动态平衡,就其实质而言是把村民自治有机整合到以党政体制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中,以实现"三元统一",即将政党执政的权威性、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村民自治的参与性有机统一于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执政的合法性。寻求"三元统一"对村民自治的现实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贿选"、监督乏力、决策不民主、村务公开不到位、"两委"关系和乡村关系不够和谐是目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中的主要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制度特别是操作性和保障性制度机制供给不足,利益多元化特别是"三元"利益博弈激烈,以及背离现代民主理念的传统习惯、文化风俗和家族观念厚重等。完善和发展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必须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通过建立健全村民公民意识培育机制、科学界定乡村权力边界、划分"两委"职能、推进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立法等制度创新,构建科学有效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7.
我国当前正在践行"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以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的德治首次纳入其中。作为乡村治理的情感支柱,德治具有约束、教化和凝聚的作用,能够增强自治的有效性、弥补法治不足和感情空白,是建立乡村自治治理体系的关键。当前乡村德治推进的过程中面临不少矛盾与困境,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治建设、挖掘利用优秀传统文化、重视村民主体地位、重视乡规民约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实现传统道德价值的现代性转化,才能实现乡村治理的善治。  相似文献   

8.
村民自治的实践推动了合理农村治理模式的建构和发展,在彰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成效显著.但是部分地区村民自治能力较差、村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制不够完善、宗族势力操控以及"富人治村"引发的贿选、村务专断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村民自治,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利益协调和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自治组织与其他组织的联系协调.  相似文献   

9.
村级治理与农村政治文明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级治理方式演变的轨迹体现着政治文明的发展水平。农村社会的变迁必然要求农村治理方式的创新,村民自治对农村政治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效应。以村级治理创新推动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以政治理念的文明渗透和指导村民自治;以政治制度的文明支撑和固化村民自治;以政治行为文明规范和引领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10.
新农村治理模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农村治理模式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为实现良好的农村治理而选择的多元治理主体的权力与权利结构、互动合作体制机制和治理方式.新农村治理模式具有生态系统、现实问题和合作网络等三种特性.新农村治理模式从统筹城乡多元合作治理、县乡政府主导治理和乡村治理三个层面展开,基本模式包括民主协商式、行政主导式、村民自治式和能人导向式,这四种基本模式的有机结合是实现我国农村善治的现实出路.  相似文献   

11.
李滔 《学理论》2012,(30):151-153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践着软硬兼施混合法结构治理模式的公域之治。以村规民约为主要形式的软法在村民自治中的法律功能和所承担的制度职能要远超硬法,其实际效果影响着村民自治制度功能的发挥。重新梳理村民自治中软法和硬法的关系,其目的在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和直接参与软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保证国家和社会对软法创制和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和有效的法治监督,进而实现农村地区的公共治理法治化。  相似文献   

12.
农村民间组织的兴起是近年来的显著现象。农村民间组织主要有政治层面的自治组织、经济性组织、社群性组织、社会服务性组织等类型。它们通过提供经济服务、技术支持、文化娱乐、社会福利等形式,在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民利益表达和社会整合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农村民间组织与基层政府、村"两委"以及村民,共同构成了村治的参与主体。这些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和良性互动,将引发乡村社会治理的变革,使之走向一种复合治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良好治理。  相似文献   

13.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下的“富人治村”现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论坛》2020,(1):31-36
21世纪初以来,"富人治村"现象不断涌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富人通过村民委员会选举进入村庄权力网络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在治理村庄过程中,这些富人的目标和行为存在很大差异,对新时代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产生了复杂的影响。一些富人依法竞取村庄核心权力并改变了村庄面貌,但也有一些富人当选村干部后大权独揽、以权谋私,与"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相背离。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应使"富人治村"与"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相契合,引导富人村干部成为乡村振兴的积极推动力量。  相似文献   

14.
《学理论》2015,(31)
村民自治是近些年来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丰富而有成效的研究。农村中所存在的各种权力在政治生活中的实际运行状态,是我们当前研究村民自治的一个新的重要基点,而本文将对关于村民自治后的农村权力结构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梳理归类,总的来说,目前学界大致有三种观点:权力一元说、权力二元说、权力多元说。  相似文献   

15.
村民自治背景下农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矛盾及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实行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对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政治结构、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村民自治在中国大地上毕竟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因而随着其在农村的不断深入发展,许多新矛盾、新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显现,特别是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两委”的矛盾已成为村民自治的难题。作为当前中国农村社会权力结构从党支部的一元权力结构转向党政并存的二元权力结构的产物,村“两委”矛盾问题的解决,根本出路还在于制度的规范化和具体化。  相似文献   

16.
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以来,农村民主亿进程取得很大进展.但是,一些深层问题也逐渐凸显,影响了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影响村民自治的核心问题是利益问题,而根源就在于农村社会利益的分化.解决利益分化必须实现村民自治过程中的经济整合、制度整合、文化整合、组织整合.  相似文献   

17.
村民自治结构是指各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力、职责范围基础上的行为模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种表现形态。内部结构是指由现有制度体系规定的村庄内部各治理主体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关系以及各自的行为模式。但在基层国家权力的作用影响下,村民自治表现出了比制度规定的理想状态更为复杂多变的关系,各治理主体之间产生了许多冲突和矛盾(如两委关系失调和乡村关系紧张),形成了村民自治的外部结构。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过程中,外部结构与内部结构交叉重合,形成了村民自治的现实结构:一方面,乡镇党委通过对村党支部的领导关系以及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地位取得了对村委会的领导权;另一方面,乡镇党委又通遍对乡镇政府的领导关系以及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指导关系实现了对村委会的实际管理。这表明,村民自治并未使得国家权力从乡村社会退出,而是继续保持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承认这一现实是提高村民自治绩效的基本前提。本文旨在从政治学的角度对村民自治结构作一梳理分析,这对于我们清楚认识村民自治的现实,明确并理顺村民自治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结构正逐步蜕变,新的个体与组织在农村涌现,新的社会关系不断形成,新的利益诉求持续高涨。转型时期,农村治理深陷于两委工作泛行政化、集体行动无意识化、多元主体缺位化、公共服务碎片化和腐败行为多频化的困境之中。探索以村民自治为制度保障,以"四化"转变为改革方向,以"互联网+"应用平台为技术依托,以多中心治理为执行机制,重塑我国农村治理路径,全方位提高我国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值得深思。  相似文献   

19.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问题,不断推进乡村治理。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和创新"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实现乡村社会善治,需要充分认识"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深刻内涵,直面当前乡村社会治理现实,多角度探寻乡村治理体系建构的实践路径,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最终实现乡村社会全面振兴。  相似文献   

20.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成都市今年为破解“三农”难题、统筹城乡发展所作的重要探索。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对农村的管理方式和治理机制提出了新要求,些制约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的问题亟需破解。本文以实地调研为基础,理论联系实际,对如何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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